1、在壹個自然年度內,“居民”看門診200元以內的費用由個人承擔,200-900元之間的費用,在社區醫院就診基金支付60%,在其他醫院就診基金支付50%;
2、80周歲以上居民,在社區醫院就診基金支付65%,在其他醫院就診基金支付55%,900元以上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3、“學生兒童”看門診0到400元的醫療費用,在社區醫院就診的基金支付60%;
4、在其他醫院就診的基金支付50%,400元以上的費用個人承擔。
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和標準:
1、藥品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藥物,其中甲類藥物是臨床治療必需的,使用廣泛,這類藥物的藥品費是全部按醫保規定的比例報銷的。乙類藥物是先自付壹定比例,然後再按醫保報銷,具體的報銷比例是不同地方的醫保局規定有不同;
2、診療項目是指醫院進行救治時,使用的醫療儀器、設備和醫用材料,主要是兩種方式報銷全額統籌項目是全部納入醫保報銷,按規定比例支付。部分統籌項目,是先自付壹部分,然後按規定比例進行報銷;
3、醫療服務設施標準,指的是住院床位費、門急診留觀床位費這之類的,各地的報銷範圍和標準不同。如果是社保中的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是針對醫保目錄內的項目進行報銷,包括了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