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靶向藥納入醫保之後,患病者的經濟壓力會少很多,但是並不是所有的靶向藥發生的費用都可以報銷,靶向藥的治療費用報銷需要投保人註意壹下下面幾點:
1、投保人使用的靶向治療藥品發生的費用額度,需要符合藥品法定適應癥和醫保限定支付範圍,在規定的範圍之內才能按規定報銷。
2、如果說投保人異地就醫時,需要前往參保地醫保部門備案,在備案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費用,這時候才可以算入醫保直接結算範圍。
法律依據:
《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三條
參保人使用《藥品目錄》內藥品發生的費用,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壹)以疾病診斷或治療為目的;
(二)診斷、治療與病情相符,符合藥品法定適應癥及醫保限定支付範圍;
(三)由符合規定的定點醫藥機構提供,急救、搶救的除外;
(四)由統籌基金支付的藥品費用,應當憑醫生處方或住院醫囑;
(五)按規定程序經過藥師或執業藥師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