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對城鄉居民門診腎透析(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的醫療待遇政策進行了調整。將城鄉居民門診腎透析(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放至居民門診慢特病醫療類別(醫療類別編碼:14)報銷,不再執行按月定額付費。城鄉居民門診腎透析(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壹個年度內累計扣除起付線150元。同時將城鄉居民門診腎透析(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報銷比例調整為:100%(不分目錄內外),年度封頂線為73650元。此項政策於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二、對城鄉居民甲類門診慢性病的起付線政策作出進壹步明確。針對2022年9月5日市醫保局下發的《關於調整門診慢性病等政策的通知》中“居民甲類慢性病壹個年度累計起付線2500元”較為寬泛的實際,新舉措明確如下:城鄉居民甲類門診慢性病年度起付線標準為區內合規費用累計夠600元後即可報銷,區外合規費用累計夠2500元後即可報銷。具體累計方法如下:壹是居民首次如在區外就診,合規費用在600元至2500元間,合規費用納入起付線累計,二次就診如在區內,不再另扣起付線,二次就診如在區外,需先補齊起付線後,剩余合規費用進入報銷。二是首次在區外就診,合規費用高於2500元,直接扣除起付線後進入報銷,後續無論在區內外就醫不再重復扣除起付線。三是首次在區內就醫扣除600元起付線後進入報銷,二次就醫如在區外,需從合規費用中補齊起付線至2500元後剩余部分再進行報銷。此項政策於2022年11月3日起執行。
三、對新冠疫情期間門診慢性病患者及門診特殊用藥患者購藥報銷便民措施作出進壹步明確。為配合疫情靜默管控等措施,在靜默管控期間,已備案的門診慢性病患者及門診特殊用藥患者,可通過美團等方式從保供藥店全款購買相應門慢、門特藥品,疫情解封後可持藥店正式發票、購藥清單及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明確靜默措施起止日期)公告到屬地醫保經辦機構,按相關門慢或門特慢政策報銷相應藥品費用。此項措施可追溯至2022年1月1日。
四、對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日間手術報銷政策作出進壹步明確。為進壹步推進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加強和規範醫療機構服務行為,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日間手術政策仍按照《關於印發〈烏蘭察布市基本醫療保險按病種付費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烏人社辦發〔2017〕171號)文件精神執行,日間手術參數已維護進系統。此項政策定於2023年1月1日正式啟動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