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是壹種特殊商品,保質期根據常規劑量,對植物病蟲草害的防治效果確定。儲存時,瓶蓋必須擰緊並密封。避免陽光照射,避免高溫環境,放在陰涼通風的地方。
用藥前,看壹眼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如果尚未達到保質期,則應嚴格按照指導劑量使用。如果在保質期後不久,應根據其功效適當增加劑量。因為壹旦壹些殺蟲劑過時,它們的效力就會下降。雖然有些殺蟲劑已經過時,但其功效仍然沒有改變。使用過期農藥時,必須根據指導劑量噴灑第壹劑。使用後3-5天,檢查它的殺蟲效果,如果結果不理想,可在原有基礎上適當增加劑量。
保留剩余的殺蟲劑。農藥殘留儲存不當會降低殺蟲效果,甚至產生藥物損害。有些殺蟲劑容易揮發和失效,造成空氣汙染,儲存時,瓶蓋必須擰緊並密封。大多數粉狀農藥的質量在高溫下容易受到影響,溫度越高,農藥越容易熔化、分解、揮發,甚至燃燒和爆炸。有些乳狀農藥在高溫下也會破壞其乳化性能,降低藥效。壹些瓶裝液體農藥在遇到低溫時會結冰、形成塊狀或爆裂,儲存此類殺蟲劑時,室內溫度應保持在1℃在上面。
在保質期過後或沒有標簽的情況下,不要在家中重復使用剩余的農藥。如果農民家中有上壹年的農藥殘留,他們應該在今年使用前先檢查標簽是否完整,是否在保質期內。如果他們發現殺蟲劑超過了保質期,建議他們不要使用。如果剩余農藥的標簽脫落,無法確認農藥品種,請勿誤用,以免給農作物造成藥品損害和更大的經濟損失。粉狀殺蟲劑和植物調節劑容易吸收水分和結塊。因此,存放農藥的地方應保持幹燥,以防雨雪,窗戶也應預留通風,並保持相應的濕度75%。農藥過期,與購買和保存都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