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曉想知道醫用口罩作為壹種普通的醫療產品,是否可以通過個人醫療保險賬戶購買?日前,上海市醫保局、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上海市商務委聯合發布《關於在定點零售藥店試行醫用口罩個人賬戶支付的通知》(滬醫保待遇發〔2022〕23號),解決了這壹問題。《通知》明確,參保人可使用醫保賬戶支付日常購買醫用口罩的費用。筆者用這篇文章來談談這個文件的相關內容。
壹是被保險人可以使用醫保賬戶在指定零售藥店購買指定口罩。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滬府辦[20265438]18號)的有關規定,將按第二類醫療器械註冊管理的醫用口罩,包括壹次性醫用口罩、醫用外科口罩和醫用防護口罩,納入定點零售藥店個人賬戶擴大支付範圍。
這意味著,在本市定點零售藥店購買指定口罩,可以用本市醫保個人賬戶支付。在具體結算規則上,本市職工和退休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上述醫用口罩的費用,由其個人醫療賬戶當年和歷年結余資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個人按“自負段”標準支付。特別需要指出的是,不僅本市醫保的參保人員可以享受上述政策,參加本市社區醫療救助項目的人員也可以參照執行。
二、購買醫用口罩也可按規定使用家庭醫療保險基金。
根據本市醫療保險有關規定,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應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政策範圍內的自付費用。但自2022年7月1日起,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滬府辦[20265438]18號),本市逐步擴大個人賬戶範圍。個人賬戶可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以及個人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和醫用耗材發生的費用。
這也意味著兩件事:壹是本市參保人員可以使用個人醫保賬戶,在指定藥店購買指定口罩,提供給家庭成員自用;二是如果全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建立了良好的家庭* * *經濟網絡,* * *經濟網絡成員也可以按規定使用* *經濟基金在指定藥店購買指定口罩。但在定點零售藥店由家庭基金支付的口罩費用,不計入職工或城鄉居民醫保門診和急診起付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