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類藥品按照報銷比例的100%報銷。乙類要自付壹部分,報銷壹部分,具體的報銷比例根據各地政策和具體藥品而有所不同。
要註意的是,進入基本醫療費的部分,在高於基本醫療費用起付標準後,才按照規定比例和標準報銷。在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裏,甲類目錄是保障目錄,其中的藥品是100%報銷的。
例:某統籌地區壹職工發生住院醫療費20000元,其中藥品費用7000元,分別是甲類藥品5000元,乙類藥品1000元,非《藥品目錄》內的藥品費用1000元。則該職工住院醫療費用支付辦法如下:
(1)非《藥品目錄》內的藥品費用1000元,由該職工全部自付;
(2)乙類藥品費用1000元,由該職工首先自付20%,即200元;
(3)甲類藥品費用5000元和乙類藥品費用的80%(即800元),***5800元與其他應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壹起,按基本醫療保險的住院費用報銷規定予以支付。
擴展資料:
醫保報銷條件:
(壹)報銷範圍:參保人員在個人選擇的醫療保險定點醫院或專科醫院,中醫醫院和A類醫院(友誼、宣武、廣安門中醫、同仁、協和、北醫三院、北大人民、北大第壹、積水潭、朝陽、健宮、良鄉)發生的普通門診、急診費用。
(二)報銷比例:壹個自然年度內發生的普通門診急診費用在職人員累計超過2000元,2000元以上的部分大額醫療互助基金支付50%,個人自付50%。退休人員累計超過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布滿70周歲的大額醫療互助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70周歲以上的大額醫療互助基金支付80%,個人自付20%。壹個自然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
(三)就醫管理:普通門診,急診費用個人現金支付,發生的醫療費用要符合醫療保險三大目錄庫的範圍,外購藥品時要先在定點醫院開具專用處方並加蓋醫療保險外購專用章,再到定點藥店購藥。
(四)報銷流程:壹個自然年度內累計超過起付標準,參保人員將單據交到單位或社保所,單位或社保所將單據錄入企業版,將電子信息及單據申報到醫保中心。醫保中心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結算,支付工作。
(五)申報材料:普通門診、急診收據,醫療保險處方(處方雙劃價),檢查治療的費用明細。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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