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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藥典2015年版四版規定幹擾素生物活性檢定的方法什麽

饒春明,王軍誌( 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衛生部生物技術產品檢定法及其標準化重點實驗室,北京 100050)

摘要:2015 年版《中國藥典》已出版,為更好地了解和執行2015 年版《中國藥典》,筆者首先簡要回顧了2010 年版《中國藥典》 在出版後的生物技術藥質量控制執行情況,列舉了相關問題,說明及時學習和了解2015 年版《中國藥典》及相關文件的必要 性。然後依據各相關法規和2015 年版《中國藥典》三部對與生物技術藥質量控制密切相關的內容進行介紹,內容包括:質量標準 研究依據及法規要求;凡例以及凡例第二十六條對標準品、參考品、對照品等標準物質的相關規定;生物制品通則以及與生物技 術藥生產與質量控制密切相關的6 個規程;人用重組 DNA 技術產品總論和人用重組單克隆抗體產品總論;各論以及以我國2013 年度評價性抽驗註射用重組人幹擾素 α2a 為例分析檢定規程相關內容;檢測方法通則以及新增附錄幹擾素生物學活性測定法第 二法( 報告基因法) 。討論分析了2015 年版《中國藥典》收載的產品各論制造與檢定規程的優缺點以及當時制定質量標準時的 法規與技術背景;重點討論了肽圖分析在重組產品蛋白質結構分析以及生產工藝穩定性評價方面的重要性,新增人用重組 DNA 技術產品總論部分關鍵性技術要求,液相質譜等新技術在生物技術藥蛋白質結構分析以及對照品鑒定等方面的應用。 doi:10. 11669/cpj. 2015. 20. 012 中圖分類號:R917 文獻標誌碼:A 文章編號:1001 -2494( 2015) 20 -1776 -06

Introduction of the Related Content of Biotech Drugs Quality Control in the Chinese Pharmacopoeia 2015

RAO Chun-ming,WANG Jun-zhi* ( National Institutes for Food and Drug Control,Key Laboratory of the Ministry of Health for Research on Quality and Standardization of Biotech Products,Beijing 100050,China)

ABSTRACT: The Chinese pharmacopoeia 2015 has been issued. To better understand and implement the new pharmacopoeia,this article first briefly reviews the situation of biotech drugs quality control after the execution of the 2010 edition pharmacopoeia,lists related issues,and illustrates the necessity to study and understand the new pharmacopoeia and related documents in time. Then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and the Chinese pharmacopoeia 2015 Volume Ⅲ,the contents of the draft of biotech drugs quality control are introduced,including research basis and regulations of quality standards,the general notice and related provisions of standard materials such as standard,reference,reference substance in the article 26 in the notice,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six requirements related to the production and quality control of biotech drugs,general monograph of human recombinant DNA technology products and general monograph of human recombinant monoclonal antibody products,the monograph and the China's 2013 annual valuation to sample vial recombinant human interferon alpha 2a as an example analysis for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related content,and appendices and the second method ( reporter gene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interferon biological activity in the new appendix.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the requirements on products contained in this edition of pharmacopoeia were discussed,as well as the regulations and technical background when the quality standards were formulated. Focus was put on the importance of peptide mapping analysis in the structure analysis of recombinant protein product and the stability evaluation of production process,key technical requirements in new general monograph of human recombinant DNA technology products,and the applic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such as LC-MS in structure analysis of biotech drugs protein and identification of reference substance,etc. KEY WORDS: Chinese pharmacopoeia; biotech drug; quality control; regulation

2015 年版《中國藥典》已經出版並將於12 月 1 日執行。 為了更好地了解和執行 2015 年版《中國藥典》 [1]的相關規 定,有必要對2010 年版《中國藥典》 [1]在出版後的生物技術

藥質量控制執行情況做壹簡要回顧。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0 年6 月17 日發布的 “關於實施《中國藥典》2010 年版有關事宜的公告( 2010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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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 Pharm J,2015 October,Vol. 50 No. 20 中國藥學雜誌2015 年10 月第50 卷第20 期

43 號 ) ” : 《中華人民***和國藥典》2010 年版( 以下簡稱中國 藥典) 已由衛生部2010 年第5 號公告頒布,自 2010 年 10 月 1 日起執行。現就實施《中國藥典》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壹、《中國藥典》包括凡例、正文及附錄,是藥品研制、生 產、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等均應遵循的法定依據。所有國 家藥品標準應當符合中國藥典凡例及附錄的相關要求。 二、凡《中國藥典》收載的品種,自執行之日起,原收載於 歷版藥典、衛生部頒布藥品標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頒布新藥轉正標準和地方標準上升國家標準的同品種藥品 標準同時廢止。 藥品註冊標準不符合中國藥典有關要求的,藥品生產企 業應按《藥品註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提出補充申請。對於 藥品註冊標準中收載的檢驗項目多於中國藥典規定的或質量 指標高於中國藥典要求的,在執行《中國藥典》的基礎上,應同 時執行原標準的相應項目和指標。 《中國藥典》品種項下未收載的制劑規格,其質量標準按 中國藥典同品種相關要求執行,規格項按原批準證明文件 執行。 公告第三至第九條可參見原文,不在本文贅述。根據公 告第壹條,藥典凡例、正文及附錄是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使 用和監督管理等均應遵循的法定依據; 根據公告第二條,藥 品註冊標準不符合中國藥典有關要求的,藥品生產企業應按 《藥品註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提出補充申請。然而當時 有許多生物技術藥生產企業對此並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如新 藥研發企業通常只參考藥典正文各論某個品種制定其質量 標準,而未對凡例中標準物質的有關規定對其標準物質進行 必要的評價和鑒定,也未對相關蛋白做必要的分析; 壹些生 物技術藥企業其上市產品的註冊標準與2015 年版《中國藥 典》比較缺少“滲透壓摩爾濃度”和“殘余抗生素活性”測定, 但未及時依據2015 年版《中國藥典》的要求按《藥品註冊管 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提出補充申請,以至於中檢院在對其產 品進行質量評價時缺少符合要求的質量標準。 針對上述但不止於上述問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藥品註冊司2011 年1 月10 日給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和 國家藥典委員會印發了“關於印發生物制品實施《中國藥典》 2010 年版相關問題研究聯席會議紀要的通知( 食藥監註函 [2011] 3 號) ”。會議經研究相關問題形成相應的處理原則, 其中壹條規定:對於已有註冊標準,且按照 2010 年版藥典三 部相關要求對質量標準或檢驗方法進行修訂並向省局備案的 品種,檢驗時對質量標準的登記方式應為企業原註冊標準號 以及相應的省局備案號,以確保該產品質量標準的唯壹性。 該通知臨時解決了壹些生物技術藥質量標準的相關問 題,但如何備案,各省市藥監局各不相同,壹些備案件內容完 整規範,而另壹些備案件內容不夠充分,如滲透壓摩爾濃度 未規定範圍,以至於不能確保該產品質量標準的唯壹性,在 企業委托中檢院對其產品進行質量評價時還需按相關要求 重新備案。 為了避免類似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生物技術藥研究單

位、生產企業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有必要認真學習、了解和 掌握2015 年版《中國藥典》的內容和配套出臺的相關文件, 並做好相應準備,確保在 2015 年版《中國藥典》執行之日起 能滿足藥典的各項要求。本文依據各相關法規和2015 年版 《中國藥典》三部對與生物技術藥質量控制密切相關的內容 進行介紹。

1 質量標準研究依據及法規要求 1. 1 國內法規 主要包括《中國藥典》 [1] 、《藥品註冊管理辦法》附件 3 ( 生物制品註冊分類: 治療用生物制品 ) 、《人用重組 DNA 產 品質量控制技術指導原則》 [2] 、《人用單克隆抗體質量控制 技術指導原則》 [3] 、《人基因治療研究和制劑質量控制技術 指導原則》、《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進口藥品註冊檢驗 指導原則》、《生物類似藥研發與評價技術指導原則( 試行) 》 等,這些法規從不同角度對生物技術藥質量控制做出規定, 是我國生物技術藥質量標準研究的重要依據。 1. 2 國際法規 主要包括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 FDA) 、藥品註冊的國際 協調組織( ICH) 等頒布的指導性法規和文件、歐洲及美國藥 典等,這些法規有較好的前瞻性,可作為參考,如 siRNA、反 義核酸藥物的研究目前我國還未制定相應的技術指導原則, 部分技術問題可參考國際相關法規制定質量標準。

2 2015 年版《中國藥典》三部 2. 1 凡例 凡例是正確使用《中國藥典》進行質量檢定的基本原則, 是對《中國藥典》各論品種正文、生物制品通則、總論、檢測方 法通則( 簡稱通則) 及質量檢定有關的***性問題的統壹規定。 凡例第二十六條對標準品、參考品、對照品等標準物質做出 明確規定。 國家生物標準品及生物參考品,系指用於生物制品效價 或含量測定或鑒別、檢查其特性的標準物質,其制備與標定 應符合“生物制品國家標準物質制備和標定規程”要求,並由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當局指定的機構分發。企業工作標準品 或參考品必須經國家標準品或參考品標化後方能使用。 對照品,系指用於生物制品理化等方面測定的特定物 質。除另有規定外,均按幹燥品( 或無水物) 進行計算後 使用。 2010 年版《中國藥典》凡例有上述同樣的規定[1],並規 定對照品須由國家藥品檢定機構審查認可,但未規定如何審 查認可對照品,本版藥典則新增了“人用重組 DNA 技術產品 總論”,對用於生物技術產品理化等方面測定的對照品的分 析鑒定做出了明確規定。 2. 2 生物制品通則 通則是對正文生產和質量管理規範的原則性要求。 2015 年版《中國藥典》修訂收入了2010 年版7 個規程,包括: 生物制品生產檢定用菌毒種管理規程、生物制品國家標準物 ·1777·中 國藥學雜誌2015 年10 月第50 卷第20 期 Chin Pharm J,2015 October,Vol. 50 No. 20

質制備和標定規程、生物制品分裝和凍幹規程、生物制品貯 藏和運輸規程、免疫血清生產用馬匹檢疫和免疫規程、血液 制品生產用人血漿、生物制品生產和檢定用動物細胞基質制 備及檢定規程; 新增了 1 個規程: 生物制品生產用原材料及 輔料的質量控制規程。 除免疫血清生產用馬匹檢疫和免疫規程、血液制品生產 用人血漿以外,其余6 個規程均與生物技術藥質量控制密切 相關,應加以關註和了解。研究單位在研制創新生物技術藥 時,如果生物學活性測定還沒有相應的國家標準品或國際標 準品,應參照版本藥典生物制品國家標準物質制備和標定規 程研制標準品。因為是首批標準品,不論是國家標準品還是 企業標準品,均必須保證標準品長期穩定,因此首先應進行 標準品配方、凍幹工藝研究和穩定性評價,確保候選標準品 穩定後開展相應的協作標定。 2. 3 總論 總論是對某壹類別生物制品生產及質量控制的通用性 要求。2015 年版《中國藥典》修訂了 2010 年版《中國藥典》 的1 個總論:微生態制品總論; 新增了 3 個總論,包括: 人用 疫苗總論、人用重組 DNA 技術產品總論、人用重組單克隆抗 體產品總論。後兩個總論與生物技術藥相關,是在充分了解 國內外先進生物技術藥技術研究進展,參考國內外相關法 規[2-8]的基礎上制定出來的,並采納許多新技術在質控關鍵 項目方面的研究成果,與 2010 年版《中國藥典》正文中生物 技術藥各論的具體情況比較,更具有先進性和前瞻性,而且 涵蓋內容更加廣泛,對創新生物技術藥的生產和質量控制具 有重要指導作用。壹般的生物技術藥必須滿足人用重組 DNA 技術產品總論的相關要求;重組單抗制品同時還必須滿 足人用重組單克隆抗體產品總論的相關要求。本文以人用 重組 DNA 技術產品總論為例進行介紹。 人用重組 DNA 技術產品總論由概述、制造、質量控制、 貯存、有效期和標簽幾部分組成。對生物技術藥的生產與質 量控制提出了通用性技術要求,因篇幅有限,本文在簡要介 紹總體內容的基礎上,僅選擇部分關鍵性質量控制技術要求 進行詳細介紹。 制造部分包括基本要求、工程細胞的控制、生產過程控 制、生產工藝變更等技術要求。其中工程細胞的控制涉及: 表達載體和宿主細胞、細胞庫系統、細胞庫的質量控制、細胞 基質遺傳穩定性等內容;生產過程控制涉及: 細胞培養、有限 傳代水平的生產、連續培養生產、提取和純化、原液、半成品、 成品制劑等內容。 質量控制部分包括:特性分析、產品檢定、包裝及密閉容 器系統等技術要求。其中特性分析包括: 理化特性( 壹級結 構、糖基化修飾、高級結構) 、生物學活性、免疫化學特性、純 度和雜質( 產品相關物質/雜質、工藝相關雜質、汙染物) 、含 量、參比品等內容; 產品檢定包括: 鑒別、純度和雜質、效價、 含量、安全性試驗、其他檢測項目等內容。 總論第“3. 1. 1. 1”條對生物技術藥的蛋白質壹級結構提 出技術要求:壹級結構,即包括二硫鍵連接方式的氨基酸序

列。應盡可能采用綜合的方法測定目標產品的氨基酸序列, 並與其基因序列推斷的理論氨基酸序列進行比較。氨基酸 序列測定還應考慮可能存在的N 末端甲硫氨酸( 如大腸桿菌 表達的產品) ,信號肽或前導序列和其他可能的 N、 C 末端修 飾( 如乙酰化,酰胺化或者由於外肽酶導致的部分降解等) , 以及各種可能的翻譯後修飾( 如 N 端焦谷氨酸化、脫酰胺化, 氧化,異構化,碎片化,N-連接和 O-連接的寡糖,糖基化,聚合 等) 。同時還應測定遊離巰基和二硫鍵,並對二硫鍵的完整 性和正確性進行分析。 總論第“3. 1. 1. 2”條,糖基化修飾,應對糖基化修飾進行 全面的分析和確定。如糖基化修飾與制品半衰期和生物學活 性相關,則應確定糖的含量( 如中性糖,氨基糖和唾液酸) 。糖 型結構( 如非人源的糖型結構) 可能與不良反應相關,應盡可 能對多肽鏈的糖基化位點以及糖鏈的結構、糖型等進行分析。 總論第“3. 1. 6”條,參比品,應選擇已證明足夠穩定且適 合臨床試驗的壹個或多個批次作為參比品,用於鑒別、理化 和生物學活性等各種分析,並應按“特性分析”要求進行全面 分析鑒定。參比品的建立和制備可參照“生物制品國家標準 物質制備和標定規程”進行。 用於生物技術產品理化等方面測定的對照品,如用於生 物技術藥肽圖或等電點測定的對照品,可用原液直接分裝制 得,壹般 -70 ℃以下保存。根據重組產品特性應進行必要 的分析鑒定,內容包括: 蛋白質含量、比活性、等電點、純度、 N-末端氨基酸序列、質譜相對分子質量、液質肽圖、二硫鍵分 析、糖基分析( 真核表達) 等。該段落不僅對鑒定項目做出了 必要的規定,而且對其生產和保存提出合理建議。這些鑒定 項目,除相應原液已有的與純度和結構相關的檢定項目以 外,還增加了質譜相對分子質量、液質肽圖、二硫鍵分析等關 鍵性鑒定項目,從而確保對照品與理論預期相壹致。用原液 直接分裝制得的對照品其緩沖液成分與原液的完全壹致,可 確保肽圖分析和等電點測定產品與對照品圖譜的可比性; 對 照品保存在 -70 ℃以下使得保存溫度遠低於溶液***融點從 而避免了反復凍融,壹般情況下可長期保持穩定。 總論第“3. 2. 3”條,效價,效價測定是以產品生物學特性 相關屬性為基礎的生物學活性定量分析,原則上效價測定方 法應盡可能反映或模擬其作用機制。比活性( 每毫克產品具 有的生物學活性單位) 對證明產品的壹致性具有重要的價 值。應采用適宜的國家或國際標準品或參考品對每批原液 和成品進行效價測定。尚未建立國際標準品/國家標準品或 參考品的,應采用經批準的內控參比品。標準品和參考品的 建立或制備應符合中國藥典“生物制品國家標準物質制備和 標定規程”。 2. 4 正文 正文系根據生物制品自身的理化與生物學特性,按照批 準的原材料、生產工藝、貯藏運輸條件等所制定的、用以檢測 生物制品質量是否達到用藥要求並衡量其質量是否穩定均 壹的技術規定。治療用生物制品正文內容按順序可分別列 有: ①品名( 包括中文通用名稱、漢語拼音與英文名) ; 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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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組成及用途; ③基本要求; ④制造; ⑤檢定( 原液、半成品、 成品) ; ⑥保存運輸及有效期。 2015 年版《中國藥典》在治療性生物技術藥方面,修訂 收入了2010 年版《中國藥典》33 個各論,取消了1 個各論;新 增了 5 個各論,其中 2 個來自 2010 版第二增補本( 表 1) 。 “註射用抗人 T 細胞 CD3 鼠單抗”被取消,主要是因為其質 量標準與新增的“人用重組單克隆抗體產品總論”比較差距 較大,而且是鼠源性單抗,不是今後人用重組單克隆抗體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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