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流通許可證》年審報告;
2.食品經營者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及復印件(復印件須本人簽字);
3.《食品流通許可證》正、副本;
4.營業執照》副本(食品經營者蓋章,無蓋章簽字);
5.經營場所使用證明(食品批發企業還須提交倉庫使用證明);
6.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字確認);
7.從業人員健康證明;
8.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操作設備、工具清單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9.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空間布局圖。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規程的證明文件(含平面圖);
10.經營環境、場所、設備、貯存食品(原料)的倉庫、運輸工具等備案事項是否發生變化的說明。
食品流通許可證逾期未年檢怎麽辦
予以註銷後重新申請。
原則上,妳在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後繼續經營食品,就構成了擅自經營食品行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可以對其進行處罰,建議妳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書面說明理由,申請減免罰款,畢竟妳不存在主觀惡意行為。
《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
食品經營者需要延續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的,應當在《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請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
對於延續許可的,換發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編號不變,但發證年份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有效期限重新計算。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食品經營者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對食品經營者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監督檢查情況和結果由監督檢查人員和食品經營者簽字確認後記錄存檔。
第三十六條 食品經營者在營業執照有效期內被註銷、吊銷、撤銷食品流通許可證或者《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被註銷、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執照有效期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者辦理註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