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申請參加高級經濟師資格評審的,必須通過全省統壹組織的高級經濟師資格業務考試。
高級經濟師應實行資格評審與崗位聘任相分離。
具有博士學位,或取得中級資格,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符合副高級或部分副高級資格的,可按規定程序申請評定副高級或部分副高級。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高級經濟師職稱考試包括專業考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和全國職稱英語考試。
高級經濟師申請條件
專業知識
1,系統掌握經濟管理理論知識,熟悉經濟管理相關專業知識和現代科學知識。
2、掌握國家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熟悉國家經濟法律法規和各種配套法律、法規和規章。
3、了解國外現代經濟管理科學的理論、方法和發展趨勢,結合本行業或本部門(單位)的實際情況,提出高價值的政策建議,指導本行業或本部門(單位)的經濟工作。
商業經驗
取得經濟師資格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主持大中型企業管理活動2年以上。
2、作為骨幹參與大中型企業管理活動2年以上。
3、主持或作為骨幹參與組織實施了1多項國家級、省(部)級或2項市級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等項目,經實踐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4、主持管理的小型企業,主要經濟指標連續3年以上位居本市同行業企業前三名(以市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證明為準)。
5、主持或作為骨幹參與總價值500萬元以上的經濟項目的咨詢評估或總價值500萬元以上的投融資項目的論證,經證明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6、長期從事經濟管理工作,為部門(單位)全面提高經濟管理水平做出重大貢獻,並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
7、承擔2項以上省(部)級重點項目或3項列(部)級重點項目,並寫出學術水平較高的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