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偽造的證件、帶著假親屬辦理公證
“我要在典當行辦理借款,想辦理抵押借款公證。”2017年6月,壹位中年女士來到北京市中信公證處,向公證處工作人員表明了自己的訴求。
該女士將壹份離婚糾紛調解書提供給公證員。“從調解書的內容來看,確實顯示這套價值近千萬的房產歸該女士所有。”公證員介紹,不過這份調解書壹看就是“山寨貨”,字體、紙張、排版都不規範,生效日期也有問題。
與法院核實後,該女士提供調解書上的案號,與法院存檔的相應案號,根本不是同壹件案子;戶口簿也是偽造的。這位女士並非離婚,而是喪偶。由於公婆還健在,她擔心辦理繼承手續太過復雜貽誤商機,就自作聰明,企圖用假證件蒙混過關。
2、浙江溫州賴中超鹵味烤肉店加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賴中超為拉攏回頭客,自2014年8月,在加工鹵肉時采用將完整罌粟殼放在湯料包裏置於鹵湯中,或將罌粟殼碾磨成粉末,混入其他香料,直接撒在鹵肉上等方式,進行非法添加。
3、江蘇南京“721”特大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5年7月21日,建鄴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公安機關對11家性保健店進行了突擊查處,發現11家性保健店存在銷售宣稱壯陽功能的假冒保健食品行為。經檢驗,在相關產品中均檢出“西地那非”、“他達拉非”等藥物成分。
犯罪嫌疑人檀偉強、席海霞、席蘭偉等人以租賃的房屋為加工窩點,購賣大量空膠囊、西地那非、澱粉等原料,以及空瓶子和外包裝盒等包裝材料,將西地那非和澱粉混合裝進空膠囊,包裝後制成成品銷售至江蘇、山東等多個省份。
4、海南鄧翔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糖精棗”案
2015年8月20日以來,涉案人鄧翔從外地運來青棗,先在燒熱的水中過壹遍,然後將焯過水的青棗倒入水池裏,加入糖精鈉、甜蜜素、苯甲酸鈉等添加劑進行浸泡,制成“糖精棗”,然後運往南寧、北海、海口等地銷售,總數達30余噸。
5、浙江金華市串串香食品有限公司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產肉制品案
2015年5月20日,浙江省金華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金華市串串香食品有限公司監督檢查,對“哩脊肉串”、“蒙古肉串”等產品現場抽樣送檢,有1批次“蒙古肉串”檢出日落黃,有3批次“哩脊肉串”檢出誘惑紅。
該企業為了使肉串“賣相”更好,在“蒙古肉串”“哩脊肉串”生產加工過程中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日落黃”“誘惑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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