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苗犯罪的,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
多地發生“問題疫苗”案件,牽動著家長的心。疫苗管理法,針對疫苗管理中的突出問題,進行制度設計。
疫苗管理法明確,依法嚴厲追究疫苗犯罪的刑事責任;對違法生產銷售假劣疫苗,違反生產、儲存、運輸相關質量管理規範要求的,設定高於普通藥品的處罰;對相關責任人依法處以罰款、行政拘留、禁止從業乃至終身禁止。
《疫苗管理法》還對疫苗管理的全鏈條、各環節、各主體設定了嚴格的責任。
疫苗生產實行嚴格的準入制度,比《藥品管理法》規定的藥品生產條件要求更加嚴格;疫苗流通要求疫苗儲存、運輸全過程應在規定的溫度環境下,並定期監測;接種環節要求醫療衛生人員嚴格按照要求提供接種服務,如接種時“三查七對”,接種後發現不良反應及時處理等。
2.進口國內未批準的境外合法藥品不再按假藥處理。
電影《求生不得》引起了公眾對海外“代購”毒品的關註。針對這種現象,法律做出了回應。
新《藥品管理法》重新界定了假藥、劣藥的範圍:未經批準進口的藥品不再按“假藥”處理。情節較輕的,未經批準進口少量境外已經合法上市藥品的,可以減輕處罰。
但需要註意的是,根據這部法律,從國外進口藥品必須經過批準,違反藥品管理秩序的行為仍應受到處罰。專家認為,將藥品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違法情況與藥品的偽劣質量區分開來,有助於科學監管和執法。
此外,對於網絡銷售處方藥這壹新興問題,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明確,藥品銷售網絡必須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可以共享,確保處方真實來源,保障患者用藥安全;藥品配送還必須符合藥品管理質量標準的要求。
3.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將“罰到人”
面包是生命的支柱。《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強化了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增加了“懲人”制度,充分體現了食品藥品領域的“四個最嚴”要求。
根據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等單位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予以處罰外,有“故意實施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或者“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三種情形之壹的,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還應當處以其上壹年度在本單位收入1倍以上的罰款。
規定要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日常屬地管理的基礎上,可以采取上級部門隨機監督檢查、組織非現場檢查等監督檢查方式;對可能摻假的食品,無法按照現有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的,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可以制定補充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同時,完善舉報獎勵制度,明確獎勵經費納入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加大對違法單位內部舉報人的獎勵力度。
4.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阻撓用戶“攜號轉網”。
備受關註的攜號轉網業務已在全國正式上線運行,工信部頒布的《攜號轉網業務管理規定》也將正式實施。明確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為用戶提供便捷的攜號轉網服務,不得存在妨礙服務、幹擾用戶選擇、妨礙攜號轉網、降低通信服務質量、攀比宣傳、虛假宣傳等違規行為。
根據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將攜號轉網用戶視為本網新用戶,嚴格執行電話用戶實名登記相關規定,確保攜號轉網用戶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同等權利。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通過適當方式向用戶明確告知辦理攜號轉網業務可能面臨的風險和損失,並取得用戶確認。
《規定》列舉了電信業務經營者在提供攜號轉網服務過程中的九種違法行為,如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止或者拖延向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的;采取攔截、限制等技術措施影響攜號轉網用戶的通信服務質量;為攜號轉網用戶制定特殊資費方案和營銷方案。
5.6部法律將在自貿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
將在自貿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對外貿易法》等6部法律的相關規定。這意味著中國自貿區“證照分離”改革邁出新步伐,營商環境有望進壹步優化。
根據《關於授權國務院在自貿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在自貿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對外貿易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海關法、種子法等6部法律的有關規定。
相關調整將在三年內試行,通過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落實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四種方式推進改革。
決定是明確的。實踐證明可行的,由國務院提出修改相關法律的意見;實踐證明不適合調整的,試點期滿後恢復執行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