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登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辦事指南”中下載《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或登錄省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系統網上申請,填寫《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並附相關申請材料。
2、到區政務服務中心食藥監管局窗口或區各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辦證窗口遞交申請材料。
3、窗口工作人員按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決定是否予以受理。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4、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按照審查審批權限,依據《四川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進行現場核查,出具現場核查報告。
5、符合條件的,依法作出準予許可的書面決定;不符合條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許可的書面決定,在說明理由的同時,告之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6、申請人到區政務服務中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窗口或所屬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窗口領取《食品經營許可》,或不予許可決定書。
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要提交什麽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3.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
4.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5.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清單;
8.提供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和衛生法規培訓證復印件;
9.申請乳制品項目的經營者,還應提交開戶行證明和書面聲明等;
10.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初中以上學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明);
11.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第九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申辦單位食堂,以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等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