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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公務員考試

步驟

具體內容

測試目的

I.申請

資格

教育、經驗及其他背景

II.筆試

公共**** 科目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行政職業能力傾向

基礎知識測試

行政職業常識

專業科目

專項職業能力測試

專項職業能力傾向

專業知識

崗位專業知識

第三、面試與心理測評

結構化面試

綜合能力與個人素質

情景模擬

實際操作

第四項、體檢

組織體驗

身體狀況

第五、考核

查閱檔案、調查了解

品德表現

第六、審批錄用

對報考人員的考試、考核結果進行綜合評價

確定擬錄用人選

國家公務員招考錄用第壹階段--報名

壹.發布公告

制定和發布招考公告是報名前的第壹項工作。用人部門考試錄用的主要信息通過公告向社會發布。

1.招考公告的內容

公務員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招考範圍、招考對象和條件;

(2)招考單位、職位和計劃(名額);

(3)招考辦法和程序;

(4)報名時間、地點和報名需審核的材料;

(5)公務員招考的招考時間、地點和報名登記。

(5)筆試科目、時間、地點;

(6)面試辦法;

(7)筆試、面試成績公布辦法;

(8)錄用程序和辦法;

(9)其他需要向考生說明的事項。

2.招考公告的發布

公務員招考公告壹般選擇知名度高、閱讀面廣、權威性強、嚴肅性強的報紙發布,同時兼顧地域性,如國務院部門如面向全國招考公務員,應在《人民日報》發布招考公告:如招考範圍僅限於北京地區,可在《北京日報》或《北京晚報》發布招考公告如招考範圍僅限於北京地區,可在《北京日報》或《北京晚報》發布招考公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為自治區)招錄公務員的,應當在省級報紙上發布招考公告;如果只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招錄,可以在駐地城市報紙上發布招考公告。

招考公告具有法律性質,壹經發布,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違背其內容行事,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或調整其內容的,應當在發布公告的部門登記前,在原發布公告的報刊上指名更正。

招聘公告文字簡潔明了。有些問題如考試的壹些具體要求,可制定 "報名須知 "在報名處張貼或作為招考公告的輔助說明印發。

另外,想報考的人員還可以通過相關專業網站進行重點查詢,主要參考網站如下:

中國人事部網 www.mop.gov.cn

公務員考試教材網 www.999ks.com

新華網政府在線頻道 www.xinhuanet.com 新浪網教育頻道 edu.sina.com.cn

二、報考條件

報考公務員必須具備壹定的資格條件,即國家和主考機關規定的成為公務員某壹職位上不可缺少的最低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家公務員法》第十壹條的規定,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中國人民***和國家的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國人民***和國家的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此外,報考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年齡在 35 周歲以下。報考特殊職位的,還應具備職位所要求的特殊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報考公務員,除具備本法第十壹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壹)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考時間

自2002年起,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招考工作時間固定下來,報名時間為每年10月中旬,考試時間為每年11月的第4個周末。

省以下國家公務員考試時間沒有固定下來,要報考的人員要密切關註各類新聞媒體有關公務員招考的信息,以免錯過報考機會。

四、報考流程

1.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報名程序

2002年以前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報名的方法和程序與各地大致相同,自2002年開始采取網上報名的辦法。具體程序如下:

(1)職位查詢

預報名人員可到人事部網、公務員考試網、新華網政府在線頻道、中國網教育頻道等查詢。進入 "職位查詢與報名 "後,先根據表中所列指標選擇查詢條件,然後提交查詢進入下壹步。選擇要應聘的職位,按要求填寫表格。註意:標有 "*"的項目必須填寫。您填寫的文字不要超過字符數,不要添加 HTML 語言標記和運算符,如:"+"、"&"、"& "等:"+"、"&"、"< "等。以下是字符列表。填寫核對無誤後按 "提交 "按鈕查看註冊結果。

註:當提示 "不符合您查詢條件的職位...... "時,請適當減少條件限制。例如:只選擇招聘部門為 "國務院辦公廳",不填寫其他選項,按 "提交查詢 "按鈕,即可查詢到 "國務院辦公廳 "招聘的所有職位。

(1)查詢 "國務院辦公廳 "招聘的所有職位。

(二)報名方式

全部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

①在線提交、查詢。網址:人事部網站 www.mop.gov.cn。報考政策、技術和考試咨詢可在人事部網站查詢;報考所需的報名推薦書、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人事部網站下載打印。但報考海關系統(不含海關總署機關)的,請登錄www.kaolu.customs.gov.cn進行查詢。

②報名確認,領取準考證主。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須按照規定時間到所選報考地點進行確認,同時辦理相關手續。報名確認時應註意以下事項:

壹、學員按所選擇的報考點到省會城市或直轄市辦理確認手續。不按時參加報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資格。

b.姓名確認時務必做到: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等有效證件;交近期免冠壹寸同底版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照片背面寫明報名序號;繳納相關費用;領取準考證主卡。

③自行打印中考準考證。準考證由考生在規定時間自行上網下載打印。

④其他註意事項。筆試合格者進入面試時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原件。缺少上述證件或個人信息與報名時不符者,不得參加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還須攜帶準考證主卡、副卡和身份證。

(三)家庭困難需減免考務費用的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經各省市考務工作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後,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

①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考生,須攜帶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

②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2.地方公務員考試報名程序

(1)申請報名

在正式報名前,參加公務員考試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領取報名所需的各種表格和報考須知信息,認真填寫報名表並了解報考須知。

報名表的內容壹般包括:

①個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通訊地址、照片;

②考試規律要求的事項,如:有無不良嗜好,是否受過獎勵處分或刑事處罰等。

③資歷、資格事項:文化水平、工作經歷、個人品德、生活習慣、特長愛好、身體健康狀況等;

④其他事項:婚姻狀況、家庭狀況、社會關系、個人負擔等。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是對報名登記表及有關材料是否符合規定的報名條件進行審查的壹種方法。政府人事部門和用人部門 **** 同負責,資格審查的程序是:

①報考職位的審查。審查報考者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報考職位的要求。

②審查材料。重點審查戶簙(查戶籍、年齡)、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③申請人的體貌特征。壹般來說,報考國家公務員對考生的體貌特征沒有特殊要求。但到政府機關工作至少應無明顯生理缺陷,身高不能太矮。考試組織者除了對體檢要有明確的標準外,資格審查也應有壹定的標準。

④審查報考者的照片。主要是防止替考等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

⑤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他內容。

(3)領取《準考證》

《準考證》由國家公務員考試主考機關根據報考人員的報名情況和資格審查情況發放。

準考證由主考機關統壹印制,貼在報考人員交來的近期1寸免冠照片上,經主考機關蓋章後有效。填寫準考證時,壹定要認真細致,考生姓名項目必須與報名表完全壹致。

《準考證》存根應按考場裝訂成冊,供監考人員在核對時使用。如報考人員遺失《準考證》,須由其單位出具證明並攜帶相關證件,經報名點審核後由原發證單位補發。補發的準考證與原準考證壹致,但註明 "補發 "字樣。

考試機構在編排準考證號時,應盡量將同壹單位的報考人員安排在不同考場且考號不相鄰。準考證號壹般為8位數字。

註:目前大部分省市采用網上報名,直接在網上打印準考證,現場確認報名。

五、公務員招考錄用的錄用機關

國務院人事部門是國家公務員錄用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國家公務員錄用的綜合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國家公務員錄用法規;制定有關具體政策;指導和監督地方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錄用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國務院各部委錄用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以及錄用國家公務員的工作。國務院工作部門負責組織國家公務員錄用的考試錄用工作,部分考試錄用工作可委托省級政府人事部門承辦。

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人事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管理工作,包括:

制定錄用國家公務員的有關規定:根據國家公務員錄用的法律、法規,制定本行政轄區內錄用國家公務員的有關規定;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指導和監督市(地)級以下國家行政機關錄用國家公務員的管理工作。國家公務員錄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省直機關錄用國家公務員的審批工作;規定市(地)以下國家行政機關錄用國家公務員的組織考試工作;承辦國務院人事部門委托的有關考試工作。

市(地)以下政府人事部門按照省政府人事部門的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管理工作。

各級政府部門按照同級政府人事部門的要求,負責本部門錄用國家公務員的有關工作。

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服務機構受政府人事部委托,承擔壹定的錄用考試具體業務工作。

人事部在總結近年來中央和國家機關錄用工作的基礎上,提出了從2002年起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工作應遵循的原則,即 "分類考試、突出能力、方便考生、定期不定期"。按照職位性質,有兩大類職位報考者只能在壹類職位中選擇壹個部門或單位報考。報考中央黨群機關、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和部分中央垂直管理事業單位中的省級機關和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部分按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為第壹類。中央垂直管理的全部地(市)級以下機關和部分省級機關及中央垂直管理的直屬事業單位、部分按照公務員系統管理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為第二類。報考第壹類職位的人員,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壹)》和《申論》科目的筆試。行政能力測試(壹)》的考試範圍包括:常識,涉及政治、法律、經濟、管理、人文、科技等方面;言語理解與表達,包括以下三種題型:閱讀理解(短文閱讀、文章閱讀)、詞語表達(選詞填空、詞語替換)、短語表達(病句判斷、歧義分析、長句判斷、選詞填空);數量關系(數字推理、數學(數字推理、數學運算);判斷推理(圖形推理、演繹推理、定義判斷、事件排序)和數據分析(文本數據分析、表格數據分析、統計圖表分析)。全部為客觀題,***135-140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時間短,題量大,這就要求考生不僅做題速度要快,還要有壹定的答題技巧,更重要的是要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申論考查考生運用馬克思主義哲學、鄧小平理論和行政管理等理論知識解決公務員身份實際問題的能力,通過對給定材料的分析和概括,考查考生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申論試題全部為主觀題,考試時限為 150 分鐘。申請第二類職位的公共 **** 筆試科目為《行政能力測試 II》(TAA II)。專業科目筆試的題型、題量和難度與《行政能力測試 II》略有不同。專業科目筆試的內容和方式由各招考部門確定。

在各地實際操作過程中,考試科目不壹定完全壹致,有的省市可能還會考公****(涵蓋政治、法律、經濟、管理、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基礎知識,考生可根據當地招考公告進行復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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