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放射性物品。主要包括:金屬鈾、硝石酸釷等。
危險物品該如何管理
1、歸口管理:各類危險品管理必須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由相關部門歸口管理。危險品的采購、提運、保管必須嚴格遵照公安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2、危險品的保管:危險品必須建立嚴格的“收支庫存賬目”。購入的危險品,必須有兩人按規定認真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入庫。危險品存放,集中專用倉庫和保險櫃中分級、分類、定位保管,嚴加保衛,註意存放安全。由生產管理部和安全保衛部負責。
危險品倉庫內:
(1)非管理人員不得入內。
(2)嚴禁煙火,並應保持通風幹燥。
(3)易揮發且蒸氣有毒或與空氣混合後易引起
爆炸的藥品,蓋嚴瓶塞置陰涼處。
(4)倉庫內外應安放必要的消防、防毒和防輻
射設備。
(5)特殊危險品應加上“警告”標簽。
3、生產中危險品的使用:接觸有毒藥品時應帶橡皮手套;接觸有毒氣體時,須帶好防毒口罩或面具;燒煮強酸、強堿時,要帶好眼罩(鏡)。危險品的領用必須審批限量發放,並由生產使用人員親自辦理,不得由非生產使用人員轉手辦
理。使用人員必須熟悉危險品的性質和防護知
識,操作謹慎,確保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會同保衛部門人員對使用危險品的全過程予以嚴格控制和監督。對領、用、剩、廢、耗的用量必須詳細記錄;剩余藥品應及時退庫不得在生產車間、實驗室過夜;劇毒品的容器廢液、殘渣等應妥善處理,嚴禁亂拋。在生產和實驗休息時間,使用人員嚴禁將危險品使用現場,在工作交接班時,必須嚴格進行危險品使用管理的交接手續。保管人員每周應將危險品的購、用、存的數量清理壹
次,分別報生產管理和安全保衛部各壹份。
4、防止事故及法律責任:涉及危險品生產、經營、運輸、儲藏、使用的企業,要認真做好防護工作,確保國家財產和人身安全。如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並報相關部門。對違反規定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事故的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已經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
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九十七條_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壹)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註冊安全工程師的;
(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
(四)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
(五)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報的;
(六)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
(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