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聯運鐵路貨物運價計算的主要依據是《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統壹過境貨運規則》(UTFR)、《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和我國《鐵路貨物運價規則》(RIFR)。
1.運費計算原則 (1)始發國和到達國的鐵路運費按照鐵路所在國的國內規定辦理。
(2)中轉國鐵路的運費按運輸當日的統壹貨價規定計算,由發貨人或收貨人支付。如果貨物在參加國際貨運協定的國家和未參加國際貨運協定的國家之間運輸,未參加國際貨運協定的國家的鐵路的運費可根據其參加的另壹多式聯運協定計算。
我國出口的多式聯運貨物,交貨***具條件壹般規定在賣方車輛上交貨,因此我方只負責向出口國車站支付壹段的運輸費用。但聯運進口貨物,則需承擔中轉交付費用和我方鐵路段的鐵路費用。
2.中轉運費的計算中轉運費按照《統壹貨物運價》(UCT)的規定計算,其計算程序如下:(1) 根據運單載明的運輸路線,在過境裏程表中找出貨物經過的每個國家的加工裏程。
(2)根據貨物品名,在貨物品名分類表中查出其適用的稅則等級和計費重量標準。
(3)根據貨物的貨運等級和總運輸裏程,在《慢車貨物運費計算表》中找到適用的運費率。
計算公式為基本運費金額 = 運費率 x 計費重量
總運費金額 = 基本運費金額 x (1%差額)
差額是根據托運貨物的類型在基本運費金額的基礎上增加的總運費金額的百分比。快運貨物的運費,如果是慢運貨物,應增加 100%;如果是零擔貨物(LTL),應增加 50%,然後再增加 100%。旅客列車的整車運費將再增加 200%。
3、國內段運價按《國內價格規定》計算,計算程序為:(1)根據貨物運價裏程表確定始發站至到達站的運價裏程。壹般應按最短路徑確定,計算時需包括國境站至國境線的裏程。
(2)根據運單所列貨物名稱,查找貨物稅則號子表,確定適用稅則號。
(3)根據運價裏程和運價號,在貨物運價表中找到適用的運價率。
(4)將計費重量乘以關稅稅率,得出貨物的國內運費率,計算公式為:運費率 = 關稅稅率 × 計費重量。
國際聯運貨物運輸單證及其繕制
國際聯運運單(INTERNA JANUARY TRANSFERALTHROUGHRAILWAYBILL),是發貨人與鐵路之間訂立的運輸合同,它規定了鐵路與發貨人、收貨人在交付貨物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對鐵路和發貨人、收貨人都具有法律效力。
國際鐵路聯運運單分五聯:(1)運單正本(隨貨到站,並連同第五聯和貨物壹起交給收貨人);(2)運行報告(隨貨到站,並保留到路);(3)運單副本(簽訂運輸合同後,交給收貨人);(4)貨物到達通知單(隨貨物到站,並保留到達路單); (5)貨物到達通知單(隨貨物到站,並連同第 1 張和貨物壹起交給收貨人)。第 1 張和第 5 張、第 2 張和第 4 張應在左側相互連接。第 1-5 張允許在上側連續。
所謂物流成本,是指貨物在運輸、儲存、裝卸、搬運、流通加工、物流信息處理等實體流動過程中所需的人力、財力、物力的總和。簡而言之,物流成本就是物流活動的成本。企業物流成本由供應物流子系統、生產物流子系統、銷售物流子系統和廢棄物物流子系統中的顯性成本(固定成本)和隱形成本(可變成本)構成。顯性成本存在於運輸、倉儲、裝卸、搬運、配送、流通加工和信息傳遞等具體的基礎設施、設備資源和作業過程中,隱形成本存在因物流作業不善導致庫存成本增加所形成的資金利息成本、庫存資金占用的機會成本和對市場需求反應遲鈍的損失,當然也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貨物丟失和損壞的成本。成本。壹般來說,物流成本主要包括運輸成本、庫存成本、倉儲成本和管理成本。其中,運輸成本是制約物流成本的重要環節,如何控制運輸成本對提高企業和產品的競爭力意義重大,特別是對於體積大、價值高的商品更是如此。
量大面廣的低值商品運輸成本在總成本中占有很大比重,如煤炭等初級工礦原材料產品的運輸,而像手機等技術密集型商品,運輸成本對其影響很小。
低值商品運輸量在社會運輸總量中所占比重很大,相應的運輸成本在平均物流成本中所占比重也很大,根據美國的數據統計運輸成本占企業平均物流成本的48%。因此,控制大宗低值商品的運輸成本,不僅可以降低相關企業的運輸成本,也會影響整個社會的運輸成本。
運價是決定運輸成本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這些工礦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往往依賴於鐵路,因此,鐵路貨物運價對於量大面廣的小商品運輸成本和整體成本的降低有著很大的影響。如何調整鐵路貨物運價體系,是實現這些低值小商品物流成本控制的重要途徑。
壹、現行鐵路貨物運價體系的現狀
目前,全國鐵路營業線有多種所有制形式和多種經營管理模式。包括國家鐵路正式營業線、國家鐵路經營線、地方鐵路、合資鐵路、特價經營鐵路等。因此,就有了各種各樣的貨運運價和運雜費用及標準。鐵路貨物運輸成本,至少是鐵路運輸企業提供各種生產服務的消耗補償,包括站場成本、運行成本、服務成本和額外占用鐵路設備的成本。
鐵路貨物托運時需支付的總運輸費用包括以下幾大部分:貨物運費、運雜費、電氣化附加費、新路新價運價平準基金、建設基金。
貨物運費包括以下幾部分:國鐵運費、合資或地方鐵路運費、經營性管道運費、特價經營鐵路運費、京九分流運費。
目前,全國鐵路***雜費項目共有29種,所有雜費可分為三大部分,第壹部分是貨運經營雜費,第二部分是運輸設備延期使用費、違約金和委托服務費,第三部分是鐵路運輸設備租用費和占用費。
各類運費、雜費、基金、電氣化附加費和新線路均攤運費都有各自的計算和收取方法。
雖然現行鐵路貨運運價體系結構與1996年相比有了壹些實質性的變化,更加貼近市場,便於操作,但現行鐵路貨運運價體系結構和整個鐵路貨物運輸費用的計算征收方式還存在壹些問題,主要表現為:
壹是定價機制僵化,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不能靈活適應市場變化,對市場需求變化反應遲鈍。全國鐵路正式運價標準由國務院批準,臨管運營運價標準由國家計委批準,貨物運輸雜費項目和標準由鐵道部制定。路局作為運輸經營的主體,無法根據市場情況確定運輸產品的價格。
其次,現行運價體系存在諸多不合理因素。
稅則結構過於復雜,稅號過多,沒有明確的標準和依據來判斷商品應適應哪個稅號。目前,整車稅號***十個,零擔***四個。整車對應的稅號為 1 號至 8 號,冰險和機險有兩個稅號,零擔對應的稅號為 21 號至 24 號。運價號越高,對應的運價率也就越高,貨主支付的運輸成本也就越高。而從貨物的構造、用途、生產加工、輕重等方面考慮,稅號的劃分存在很多矛盾,如同樣的木材,加工後的人造板材膠合板適用的稅號為6號(0.0431元/噸公裏),而鋸出的板材如方木則適用的稅號為5號(0.0401元/噸公裏)。可見,運價標準的合理確定與運輸成本密切相關。
雜項太多,過於繁瑣。現行《鐵路貨物運輸規則》規定的雜費項目有29項,其中鐵路貨運經營雜費14項,租用、占用運輸設備雜費6項,拖延使用運輸設備、違約、委托服務等雜費9項。
存在整車與零擔比例不合理的情況。按照常理,同等重量或體積的零擔貨物運輸費用要高於整車。但有些情況恰恰相反,如電風扇、空調整車7(0.0581元/噸公裏),零擔23運價(0.000537元/10公斤公裏);洗衣機、幹洗機、電飯煲、電烤箱等、整車7、零擔22運價(0.000449元/10千克千米);照明燈具整車7、零擔21運價(0.000376元/10千克千米);照明燈具整車7、零擔21運價(
運輸相同重量或體積貨物的費用高於運輸貨物的費用。0.000376元/10公斤公裏)。以上家用電器按現行適用稅則號均為整車運價高於零擔運價。
整車與20尺集裝箱運價比價關系不合理,集裝箱之間箱型比價關系也不合理。目前***有1噸箱、10噸箱、20尺箱和40尺箱四種集裝箱運價號,且運價率按遞增安排。整車5個以上運價與集裝箱運價比值不合理,整車方式比集裝箱方式運價高,整車5個運價為0.0401元/噸公裏,而1噸箱運價為0.03356元/箱公裏;20尺箱的運價為0.73040元/箱公裏,40尺箱為1.43090元/箱公裏,是20尺箱的1.95倍,10噸箱的運價為0.39104元/箱公裏,是20尺箱運價的54%。可見,20尺箱比10噸箱和40尺箱無論從載重、容積比較在運價上都有優勢。
計費方式存在不合理因素。鐵路貨物運價規則》的計費規定與其他鐵路規章的規定存在矛盾。例如,在裝運卷鋼敞車時,規定只能裝55噸或57噸等,而計費規定是按60噸計費的。
三是鐵路貨物運輸費用中各項費用比例不合理。如前所述,不同運價號對應的運價水平存在很大差異,而建設基金除對磷礦石、農藥實行優惠外,對其他貨物均實行相同的運價,這顯然是不合理的;裝卸費比例明顯偏高,按鋼材運距1500公裏計算,60噸整車鐵路運價為4107元,建設基金為2970元,而按標準裝卸費為1000-2000元,如果裝卸費不下浮,幾乎是鐵路運價的50%。對同壹樞紐地區的車站,由於線路不同,有時指定運輸經過的計費方式不同,而導致同壹地區不同貨運站與同壹地區另壹貨運站之間的運輸總費用相差上千元,人為造成了貨主與車站的不公平待遇。如廣州地區的貨運站石圍塘和廣州南,同樣都是到成都東站,指定走三茂線計費和走京廣線計費,壹車60噸的貨物可能整車相差上千元。
這些問題的存在,歸根結底是由於鐵路運價機制,使經營主體不能根據市場情況靈活調整運價,對運輸(鐵路運輸)成本的降低形成了較大障礙。為此,筆者認為鐵路貨運運價體系有調整和改革的必要。
二、現行鐵路貨運體制的改革思路
根據《價格法》第十八條的規定,鐵路貨運屬於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範圍,國務院已經明確了政府定價項目。同時,根據前文所述的鐵路的行業性質和市場結構,我們可以發現鐵路貨運市場具有以下特點:全國鐵路貨運經營是完全壟斷的;除全國鐵路外,其他經營方式,與全國鐵路網形成合作互補關系;多種運輸方式在貨運市場中自由競爭;鐵路雖然是公益性的也是營利性的。可見,鐵路貨運運價的制定應采取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經營者定價和市場調節價相結合的定價機制。對列入國家發改委定價目錄的部分商品,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且運輸成本在終端銷售總成本中占15%以上的商品,可以采用政府定價,如化肥、農藥、糧食、棉花等。;列入地方政府定價目錄的部分商品、大宗商品、對國民經濟運行影響較大的商品,或國家政策重點扶持的 對於列入地方政府定價目錄的部分商品、大宗商品、對國民經濟運行影響較大的商品、或國家政策重點扶持行業的商品,當其運輸成本占商品銷售總成本的比重超過20%時,可實行政府指導價或由鐵道部代政府定價,如煤炭、鋼材、水泥等。對已全面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普通商品,可由經營者根據運輸市場需求自主定價。對於部分運量大、運輸流量大的貨物運輸,可采用與市場價格相適應的市場調節價,如化工產品、電子產品等。總之,鐵路運價水平的確定應根據鐵路運輸企業的社會平均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兼顧社會承受能力,保證鐵路運輸企業保持良性自我發展的原則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