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寧醫保報銷流程
壹、醫療保險的定義
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壹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如中國的公費醫療、勞保醫療。中國職工的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同負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
二、社會基本醫療保險使用流程
申報醫療費用報銷須知
參保人員本年度內發生的符合基本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互助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提交有關單據和材料,我中心負責在社保機構辦理申報報銷手續。
壹、申報的範圍
1.門(急)診按規定由醫療保險支付的醫療費用;
2.急診搶救留觀並收入院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
3.在定點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家庭病床治療的醫療費用。
二、申報所需材料
1.《南京江寧區醫療保險手冊》、醫保專用處方、專用收據(註:急診收據須有急診章)
2.申報急診搶救留觀並收入院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須提供收入院證明(出院後及時申報);
3.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家庭病床治療的醫療費用,須提供家庭病床治療證明(治療終結後及時申報)。
門(急)診就醫須知
壹、就醫須知
1.門(急)診應在本人選擇的定點醫院就醫,或醫保定點的專科醫院、中醫醫院就醫;
2.急診可到就近的南京市醫保定點醫院就醫;
3.就醫時出示《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
4.使用醫保專用處方,處方要有病情及診斷;
5.急診使用的醫保專用處方、急診收據須加蓋急診章;
6.向醫院要藥品明細單或在處方上有藥品劃價明細;
7.到定點藥店購藥時,須定點醫院在處方上加蓋“外購章”;
8.年度內就診的相關處方、收據及明細單要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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