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進口代運概念:即接受貨主的委托,為其辦理進口提貨手續並將貨物送至其指定地點的業務行為。
(二)業務流程及註意事項:貨主委托—報價—接受委托—索要單據—換單—報驗—報關—提貨—結算—返還單據
1、貨主委托:確認委托事項
2、報價:當貨主預委托我公司為其進口貨辦理代運業務後,我們要根據貨類、貨量、貨物流向、運輸方式等核算出費用標準。
3、接受委托:對於比較大的業務或長期的業務,最好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對於比較小的業務用傳真確認即可。
4、索要單據:業務談妥後,我們要及時的向貨主索要報關報驗等所需全部單據,提單、發票、裝箱單、合同、報關報驗委托書是最基本的單據,根據海關、商檢對不同貨物的監管要求,還需要貨主提供如:包裝證明、許可證、原產地證、重量證明、品質證明、免稅證明、機電證明、信用證付款憑單、進口代理協議等等。
5、換單:到船公司或其代理處換取提貨單。
6、報驗:是指申請人按照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向檢驗檢疫機構報請檢驗檢疫工作的手續。註意事項:
(1)資格:報檢單位首次報檢時需持本單位營業執照和政府批文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取得報檢單位資格。
(2)所需的單證:基本單證:合同、發票、裝箱單、提單、報驗委托書等。根據不同的檢驗目的,還需附:針葉木質包裝熏蒸證明、非針葉木木質包裝證明和非木質包裝證明正本,原產地證書,許可證,檢疫證書,品質證書,重量明細單,環保批文,監管註冊證書等。
(3)入境檢驗檢疫內容:品質檢驗、殘損鑒定、重量鑒定、廢舊物品檢驗、保健食品檢驗、動植物及其產品。
(4)報驗過程中的壹些基本常識
a) 為加快通關速度,在貨物未到港之前可提前報驗。
b) 進口的設備,有的盡管是非法檢商品,但按規定也需報驗。
c) 報驗之前,首先檢查單據是否齊全、有效,內容是否正確、壹致。
7、報關是指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在進口貨物時,在海關規定的期限
內,申請海關審查放行,並對所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性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
報關過程中的壹些基本常識和註意事項:
(1) 報時間:進口貨物是在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十四日內,之後就要按日交滯報金。
(2) 報單證:提貨單、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合同、報關委托書等基本單據。有的進口貨還需提供進口代理合同、保稅備案手冊、進口配額許可證、原產地證、免稅表、機電證、商檢通關單以及信用證付匯憑單等。
(3)壹般貿易進口的化工品或機械設備等,海關往往要求提供產品用途、工作原理、成分及含量等,為加快通關速度,應事先備好。
(4)在向海關申報前,應對貨物有壹定的了解,對各種單證進行初步審查,對不清楚或不符合規定的地方應及時向委托人了解或指出,重要的單證或內容,不要擅自替委托人修改。
(5)對於重大件等需要車船直取的貨物,可向海關申請預報關。
8、提貨:海關放行後並交完港口箱站等所有費用,辦完提貨手續,接著就要安排發運工作。
(1) 大宗散雜貨,需要通過鐵路發運的,得事先向鐵路有關部門遞交用車計劃,批準後方可使用。要派人監裝,理貨,對於貨損貨差,要做好記錄,拍攝照片,分清責任,幫助客戶向有關單位索賠。
(2) 對於貨主要求拆箱發運的貨物,拆箱時貨主最好要在現場。要事先安排裝卸機械,安排拆卸場地。打開箱門時,要小心箱內的貨物倒塌傷人。並要仔細檢查貨物的狀況,對照裝箱明細,清點件數,若發現有短裝殘損現象,要做好記錄,拍下照片,通知商檢、保險公司、收貨人等,分清責任,進行理賠。
(3) 對於重大件的運輸,要事先勘查路線,綁紮牢固,向運管單位申報,征得他們的同意和協助。建議貨主對貨物投保陸運險。貨主也要做好卸貨準備工作。重大件的運輸,要特別強調安全。
(4) 對於轉關運輸的貨物,要用海關監管車。對於重大件運輸,經啟運地海關同意,也可用非海關監管車,不過,通常需指運地海關派人監管運輸。
9、結算:要按合同或傳真確認的費用標準,及時與貨主進行結算。如果可能
的話,最好能事先收取備用金。
10、寄送單據:結算完畢後,要及時將海關或商檢退回或出具的有關單證寄送貨主,以備貨主核銷付匯用。用快件寄出的,要在快件上註明文件種類、份數,將留底聯保存備查。派人送交的文件,要做好簽收工作。重要文件要復印保存。
貨物的轉關運輸:
1、 轉關運輸是指海關為加快口岸進口貨物的疏運,方便收貨人辦理海關手續,依照有關法規規定,允許海關監管貨物由關境內壹設關地點轉運到另壹設關地點辦理進口海關手續的行為。
2、辦理轉關運輸應具備的條件:
A、經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向進境地海關提出申請,並具備以下條件的,經海關核準方予辦理轉關運輸:
A、 指運地和啟運地設有海關機構;
B、 運載轉關運輸貨物的運輸工具和裝備,具備密封裝置和加封條件。(超高、
超長及無法封入運輸裝置的除外);
D、經營轉關運輸貨物的企業是經海關核準的運輸企業。
不具備以上條件,但有特殊情況,經進口貨物收貨人申請,海關核準的,也可以
辦理轉關運輸,如:
A 重點工程建設急需的物資;
B 國家農業生產建設急需的物資;
C 成套設備、精密儀器、儀表以及其他經查驗後不宜繼續長途運輸的貨物;(當
然有時需指運地海關派人到啟運地監管貨物運抵指運地)
D 救災物資;
E其他特殊情況。
3 轉關運輸貨物的通關程序:
a)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向進境地海關申報轉關運輸。
b) 申報貨物轉關運輸時,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填制《申報單》,並交數據錄入中心錄入海關計算機報關自動化系統,並打印成正式的《申報單》。
c) 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如實向海關申報,並遞交《申報單》、指運地海關簽發的《進口轉關運輸貨物聯系單》、隨附有關批準證件和貨運、商業單證。
d) 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申請辦理屬於申領進口許可證的轉關運輸貨物,應事先向指運地海關交驗進口許可證,經審核後由指運地海關核發進口轉關運輸貨物聯系單,並封交申請人帶交進境地海關。
e) 進境地海關在接受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申報遞交的有關單證並核準後,要將上述有關單證制作關封交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
f)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要按海關的有關要求將貨物運抵指運地海關,向指運地海關交驗進境地海關簽發的關封,並應在貨物運抵指運地海關之日起14日內向指運地海關辦理報關、納稅手續。
g) 指運地海關在辦理了轉關運輸貨物的進口手續後,按規定向進境地海關退寄回執,以示進口轉關運輸貨物監管工作的完結。
滯報金:
(1)征收時間: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第15日開始,至報關單
位向海關申報貨物進口手續之日止。轉關運輸貨物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第15日開始或貨物運抵指運地之日起第15日開始,至報關單位向海關申報貨物進口手續之日止。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第14日是法定節假日的,順延計算。
(2)計算:滯報金按日計算,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申報之日亦計算在內。日征收額為進口貨物到岸價格的0.5‰。
(3)滯報金的征免範圍:有下列情況之壹的,可免於征收滯報金:
A、收貨人或其代理人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3個月未向
海關申報,海關將依法變賣處理。
B、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經海關批準,向海關提供擔保,先提取貨物
並在擔保期限內補辦申報手續的。
C、海關扣留的進口貨物在被扣留期間。
D、因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報關,其原因不在收貨人或其
代理人的,經向海關提出申請,經海關審查認可的,可不按滯報論
處或減收滯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