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出院的程序如下:
1、出院結算時,首先經過護士站辦理相關手續,查看是否有出院帶藥並確認出院結算時間及相關事宜。?
2、自費人員攜帶住院押金收據,直接到住院處出院窗口辦理結算手續;?
3、離休、醫保人員結算,先由護士站傳送,再經醫保辦審核後方可辦理出院結算,出院時需攜帶住院押金收據、醫保卡(如有急診費用需壹並帶齊)到出院窗口辦理結算手續;?
4、新農合醫保病人出院時攜帶住院押金收據、合作醫療證(卡)、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壹份、(如辦理轉診的需帶轉診證明)到出院窗口辦理結算手續。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擴展資料:
1、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壹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醫藥費用直接記賬,即時結算。
2、醫保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3、醫保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
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
治療結束後,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用票據、復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4、醫保轉診轉院結算
參保人員因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或因專科疾病轉往其它醫療機構診斷治療的,需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由經治醫師提出轉診轉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轉診轉院意見,醫療機構醫保辦審核,分管院長簽字,報市醫保中心審批後,方可轉院。
轉診轉院原則上先市內後市外、先省內後省外。市內轉診轉院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間進行。市外轉診轉院須由本市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提出。
百度百科-醫保
百度百科-社會保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