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成本計算方法有以下幾種:
1、先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是先購入的存貨先出貨,其成本屬於實物成本,計算機處理時成本價格應由計算機自動分析獲得,其單位成本價格應不具有可修改性,出貨時用戶只錄入出貨數量,不錄入成本單價,由計算機自動分析獲得成本單價。為此,計算機必須按時間先後順序記錄購貨數量及成本額。該方法的出貨成本是按最早的購貨價格確定的,用戶不能隨意挑選存貨價格以影響當期利潤,因此其存貨成本最接近現行的市場價格,能較好的反映資產負債表存貨的價值。
2、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對出貨成本進行個別計價,適合於對成本較敏感的企業,如大型醫院,存貨部門購入存貨後,要由各部門領用,在成本核算較嚴格的情況下,各部門的領入成本直接和效益獎金掛鉤,這時候必須對成本進行個別計價,即必須按照部門所需產品的市場價格進行計價。在計算機處理上,必須使用戶既能錄入數量,又能錄入成本單價。該方法最接近會計上按成本進行計價的原則,但相對也比較復雜,即使采用計算機,工作量可能也比較大,適用於壹般不能互換使用的存貨或容易識別、存貨品種數量不多、單位價格較高的產品。
3.加權平均法:
是壹種全月壹次加權平均法,它是根據期初存貨結存和本期收入存貨的數量和進價成本,於月末壹次計算存貨的全月加權平均單價,以求得本期發出存貨成本和結存存貨成本。這種方法必須到月底才能獲得成本價格,和計算機即時即得的管理特點相違背,因此沒有采用其管理的必要性。
4.移動加權平均法:
這種方法因為其簡單性,是計算機軟件設計中普遍采用的壹種方法,軟件工程師在設計存貨管理程序時,可能不知道這種管理方法的會計學名稱,但都采用該方法的管理思路。按照這種方法,在入庫時,計算機增加存貨的庫存量和庫存額,在出庫時庫存額除以庫存量即為單位成本。該方法是手工管理下非常繁瑣的壹種方法,但在計算機管理下卻是程序設計最簡單的壹種方法,因此大多數軟件供應商都把這種方法作為存貨管理的主要方法。
5.計劃成本法:
這種方法按計劃成本進行度量,在每壹種產品上設置該產品的單位計劃成本額,出庫時由計算機自動獲得該成本。計劃成本法下計劃成本額的確立需要相當的可操作性,必須建立在充分調研使之具有充分可行性的基礎上,但確立的存貨計劃成本往往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在存貨管理軟件中和實際管理工作中並不多見。
法律依據:
《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
第五條 存貨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存貨成本包括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第六條 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於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
第七條 存貨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壹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費用。制造費用,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企業應當根據制造費用的性質,合理地選擇制造費用分配方法。在同壹生產過程中,同時生產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產品,並且每種產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區分的,其加工成本應當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種產品之間進行分配。
第八條 存貨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購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第九條 下列費用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不計入存貨成本:
(壹)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
(二)倉儲費用(不包括在生產過程中為達到下壹個生產階段所必需的費用)。
(三)不能歸屬於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的其他支出。
第十條 應計入存貨成本的借款費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處理。
第十壹條 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