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具體分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以及與之相對應的食品、藥品、化妝品、種子等特殊產品罪,故相應的罪名及刑罰為:壹、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處罰:中華人民 ****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壹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以下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處二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與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二百壹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三、生產、銷售假藥罪與罰: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壹百四十壹條之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作為假藥處理的藥品和非藥品。四、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罪與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壹百四十二條 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本條所稱劣藥,是指《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屬於劣藥的藥品。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1年5月修訂)第壹百四十三條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六、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與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壹百四十四條 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是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壹百四十壹條的規定處罰。七、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保健器材罪與罰:中華人民***國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壹百四十五條 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壹百四十壹條的規定處罰。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與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1 年 5 月修訂)第壹百四十六條 生產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產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產品。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九、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肥料、種子罪與罰:中華人民***和國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壹百四十七條 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肥料,銷售偽劣農藥、獸藥、肥料、種子,明知是偽劣或者失效的農藥、獸藥、肥料、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農藥、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與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1 年 5 月修正)第壹百四十八條 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1 年 5 月修正)第壹百四十九條 生產、銷售本節第壹百四十壹條至第壹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各條規定不構成犯罪,但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依照本節第壹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生產、銷售本節第壹百四十壹條至第壹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構成上述各條規定的犯罪,同時構成本節第壹百四十條規定的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壹百五十條 單位犯本節第壹百四十條至第壹百四十八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依照上述各條的規定處罰。
法律目標:生產、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壹)銷售偽劣產品貨值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二)偽劣產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15萬元以上的;(三)銷售偽劣產品貨值金額不足5萬元,但將已銷售的偽劣產品貨值金額累計在5萬元以上的。不足 5 萬元,但銷售金額乘以 3 倍,且未售出的偽劣產品貨值金額共計 15 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