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試管
主要用途:①在常溫或加熱條件下,用作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
②收集少量氣體,檢查氣體的純度。
③持有少量藥物。
用法和註意事項:
(1)可以直接加熱,用試管夾從試管口1/3處取出。
②試管規格有大有小。不加熱時,試管內所盛液體不得超過體積的1/2,加熱時不得超過1/3。
(3)加熱前外壁應無水滴;加熱後不要淬火,以防試管破裂。
(4)加熱時,管口不應對著任何人。加熱固體時,試管應水平放置,管口略向下傾斜。
⑤不要用試管加熱融化NaOH等強堿性物質。
(2)蒸發皿
主要用途:①溶液的蒸發、濃縮和結晶。
(2)幹固體物質。
用法及註意事項:①液體含量不得超過體積的2/3。
②可以直接加熱,但加熱後不能淬火。
(3)取放蒸發皿應使用坩堝鉗。
(3)坩堝
主要用途:用於固體物質的高溫燃燒。
用法和註意事項:
①將坩堝放在三腳架上的泥三角上,直接加熱。
②取放坩堝時應使用坩堝鉗。
(3)加熱後可置於幹燥器或石棉網內冷卻。
(4)應根據加熱物質的不同性質選擇不同材質的坩堝。
2、墊石棉網可以加熱
(1)燒杯
主要用途:①用作溶解固體物質和稀釋液的容器。
②用作大量試劑反應的容器。
③用於過濾、透析、噴泉等實驗,用於氣密性檢查、尾氣吸收裝置、水浴加熱等。
④可使用冷幹燒杯測試氣體燃燒時是否有水生成;塗有石灰水的燒杯可以用來測試CO2氣體。
用法及註意事項:①常用規格有50mL、100mL、250mL等。,但不需要燒杯來測量液體。
(2)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杯外壁不應有水滴。
(3)液體加熱時,不應超過燒杯體積的2/3,壹般以燒杯體積的1/2為宜。
(4)在溶解或稀釋過程中,用玻璃棒攪拌時,不要接觸杯底或杯壁。
(2)燒瓶
主要用途:①可作為裝有大量試劑和液體的反應容器,常用於各種氣體發生裝置中。
②蒸餾瓶用於分離互溶的不同沸點的液體。
③圓底燒瓶也可用於噴泉實驗。
使用方法及註意事項:①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瓶外壁不應有水滴。
②平底燒瓶不能長時間用於加熱。
(3)不加熱時,如果用平底燒瓶作為反應容器,就不需要用鐵架固定。
(3)錐形瓶
主要用途:①可作為中和滴定的反應器。
②更換試管、燒瓶和其他產氣反應器。
③在蒸餾實驗中,它被用作液體接收器來接收餾分。
用法及註意事項:①滴定時,只搖不攪。
(2)加熱時,需要墊石棉網。
3、不能加熱
(1)氣體容器(瓶口磨砂邊)
主要用途:①與磨砂玻璃片配合使用,可用於收集和臨時儲存氣體。
②用作物質與氣體反應的反應容器。
用法和註意事項:
(1)不能加熱。
②在瓶口和磨砂玻璃片上塗壹層薄薄的凡士林,以保證氣密性。
③進行燃燒實驗時,有時需要在瓶底放少量的水或細沙。
(2)廣口瓶和窄口瓶(瓶頸內磨砂)
主要用途:①廣口瓶用於儲存固體藥物,也可用於組裝氣體發生器(無需加熱)。
②細頸瓶用於儲存液體藥物。
用法和註意事項:
(1)壹般不能加熱。
(2)酸性藥物、氧化性藥物、有機溶劑,要用玻璃塞;堿性試劑應使用橡膠塞。
(3)用棕色瓶子看光線容易變質。
(3)滴瓶
主要用途:用於儲存少量液體,特點是使用方便。
使用方法及註意事項:①滴管不可平放或倒置,以防液體流入膠頭。
②盛裝堿性溶液時,使用軟木塞或橡皮塞。
③堿性試劑不能長期存放。
二、測量儀器
1,量筒
主要用途:①粗略測量液體的體積(其精度可達0.1mL)。
②通過測量液體的體積來測量固體和氣體的體積。
用法和註意事項:
①有100mL、25mL、50mL、100ml、200mL、500mL等規格。量筒規格越大,精度越低。
②量筒沒有零刻度。
(3)測量液體時,量筒必須是平的,視線應與量筒內液體的最低凹面平齊。
3.測量
(1)托盤余額
主要用途:用於粗略稱量物質的質量,精度可達0.1g。
用法和註意事項:
①稱重前調整“0”點:將代碼移動到零並調整天平。
(2)稱重時,兩板墊紙,左右碼。易潮解和有腐蝕性的藥物必須用玻璃器皿稱量。
(3)稱重後:重量回箱,行程碼歸零。
(2)溫度計
主要用途:用於測量液體或蒸汽的溫度。
使用方法及註意事項:①根據測得的溫度選擇適合量程的溫度計,嚴禁超量程使用。
(2)測量液體溫度時,溫度計的氣泡應懸浮在液體中,不能觸及容器底部或裝置壁。
(3)在蒸餾實驗中,溫度計的液泡略低於蒸餾瓶的支管嘴。
④溫度計不能用作攪拌棒。
第三,幹燥儀器
1,幹燥管
主要用途:內裝固體幹燥劑,用於幹燥氣體或連接容器,防止物質吸收水蒸氣或CO2。
用法和註意事項:
(1)球體和細管處要墊小棉球或玻璃棉,防止毛孔堵塞。
(2)氣體從大口徑的壹端進入,從小口徑的壹端流出。
③使用幹燥管之前,務必檢查幹燥管是否打開。
四、其他常用化學儀器
1,酒精燈
主要用途:化學實驗室常用熱源。
用法和註意事項:
(1)酒精量不得超過體積的3/4,且不得少於體積的1/4。
絕對禁止在燃燒的酒精燈中添加酒精,以免發生火災。
(3)用燈頭熄滅時,不能用嘴吹出。
(4)需要獲得更高的溫度時,可以使用酒精燃燒器。
2.洗滌氣瓶
主要用途:用於洗滌氣體,去除水分或其他氣體雜質。
用法及註意事項:使用時註意氣體的流向,壹般是“長進短出”。瓶中加入的液體量應為1/3的體積,不能超過。
3.煙囪
主要用途:
(1)通用漏鬥
①將液體註入小口容器。
②用於過濾裝置。
(3)用於防回吸裝置。
(2)長頸漏鬥
①將液體註入反應器。
②組裝氣體發生裝置。
(3)玻璃棒
主要用途:常用於攪拌和排水,廣泛用於溶解、稀釋、過濾、蒸發、配制物質濃縮溶液等實驗。
使用方法和註意事項:攪拌時避免接觸墻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