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鹽酸萘替芬溶液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2年03月07日藥監註函[2002]79號《關於公布第三批化學藥品說明書目錄的通知》發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說明書是規範修訂後的建議參考樣稿,企業如有疑異,可提出修改意見。〔適應癥〕應與原批準的內容壹致;〔不良反應〕、〔藥物相互作用〕等項內容,企業提供的說明書不能比樣稿所列的少。對於說明書樣稿中的空項或未列全的項目,應要求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如商品名、規格等。
藥品名稱
通用名:鹽酸萘替芬溶液
曾用名:
商品名:
英文名:Naftifine Hydrochloride Solution
漢語拼音:Yansuannaitifen RongYe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萘替芬,其化學名稱為:
其結構式為:
分子式為分子量為
性狀
藥理毒理
藥理學
本品為壹新型丙烯胺類局部抗真菌藥。對皮膚真菌(毛癬菌屬、小孢子菌屬、表皮癬菌屬)有殺菌作用,對馬拉色菌屬、念珠菌屬及其它酵母菌具有抑菌作用。對革蘭陽性及陰性細菌也具有局部殺菌作用。
其作用機制為抑制真菌角鯊烯、環氧化酶,幹擾真菌細胞麥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響真菌的脂質代謝,使真菌細胞損傷和死亡而起到殺菌和抑菌作用。
毒理學
藥代動力學
健康人皮膚外用1%鹽酸萘替芬軟膏,約有3%6%的劑量被吸收。單劑量給藥24小時內在皮膚表層的萘替芬濃度足以抑制皮膚癬菌的生長。萘替芬在體內通過苯環和萘環氧化以及N去烷基化,至少可轉化成三種代謝物。體內藥物約有40%60%以原形和代謝物形式排泄到尿中,其余部分經膽汁排泄到糞便中。皮膚外用萘替芬的半衰期約為23天。
適應癥
適用於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膚真菌病如體股癬、手足癬、頭癬、甲癬、花斑癬、淺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膚皺褶部的擦爛性真菌病。
用法用量
外用:塗抹患處,病損表面及四周約2.5cm寬的正常皮膚均應塗敷,用量為壹日1次。療程隨病種及病變部位有所不同,壹般24周,嚴重者可用到8周,甲癬需用6個月。為預防復發,體征消失後可繼續用藥2周。
不良反應
不良反應罕見,少數患者有局部 *** ,如紅斑、燒灼及幹燥、瘙癢等感覺,個別患者可發生接觸性皮炎,無全身不良反應。
註意事項
1、本品僅供外用;
2、不宜用於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癥部位及開放性損傷部位;
3、連續用藥4周後如癥狀無改善請再到醫院就診。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動物實驗資料表明外用皮膚可分布於乳汁中,故對哺乳期婦女慎用。孕婦用藥資料不詳。
兒童用藥
尚不知本品對兒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老年患者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藥物過量
規格
1% 25ml,50ml
密閉,在陰涼幹燥處保存。
包裝
有效期
批準文號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網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