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流程
合肥城鄉居民醫保本地報銷流程,直接刷社保卡結賬。異地報銷流程要先在網上備案,再選定點醫院,最後持社保卡就醫。
住院費用聯網結算:
參保人辦理住院手續時,出示本人的社保卡,並按醫院的規定預付押金。出院時,支付個人負擔費用,其余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院按規定結算。
壹、異地報銷流程:
1:先備案
登錄“安徽政務服務網”實名認證後,進入“合肥分廳”,找到異地就醫備案對應的事項。按照流程操作、
2選定點:
大家想去哪家醫院看病,直接在備案中提交的就醫地裏,選擇這家醫院就行了。
3持卡就醫,備案提交之後,等查詢到備案結果,就可以帶著社保卡直接去外地看病直接刷卡。
二、“異地就醫”辦理人群:
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指退休後在異地定居並且戶籍遷入定居地的人員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指異地居住生活人員
常駐異地工作人員——指用人單位派駐異地工作人員
異地轉診人員——指符合參保地轉診規定的人員
如果符合以上任意壹條件,即可申請辦理“異地就醫”。
法律依據
《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
二、整合基本制度政策
(壹)統壹覆蓋範圍。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範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各地要完善參保方式,促進應保盡保,避免重復參保。
(二)統壹籌資政策。
堅持多渠道籌資,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各地要統籌考慮城鄉居民醫保與大病保險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確定城鄉統壹的籌資標準。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的地區,可采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
完善籌資動態調整機制。在精算平衡的基礎上,逐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籌資機制。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三)統壹保障待遇。
遵循保障適度、收支平衡的原則,均衡城鄉保障待遇,逐步統壹保障範圍和支付標準,為參保人員提供公平的基本醫療保障。妥善處理整合前的特殊保障政策,做好過渡與銜接。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藥費用。穩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進壹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逐步縮小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四)統壹醫保目錄。
統壹城鄉居民醫保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明確藥品和醫療服務支付範圍。各省(區、市)要按照國家基本醫保用藥管理和基本藥物制度有關規定,遵循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技術適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則,在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目錄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參保人員需求變化進行調整,有增有減、有控有擴,做到種類基本齊全、結構總體合理。完善醫保目錄管理辦法,實行分級管理、動態調整。
(五)統壹定點管理。
統壹城鄉居民醫保定點機構管理辦法,強化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和動態的準入退出機制。對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同等的定點管理政策。原則上由統籌地區管理機構負責定點機構的準入、退出和監管,省級管理機構負責制訂定點機構的準入原則和管理辦法,並重點加強對統籌區域外的省、市級定點醫療機構的指導與監督。
(六)統壹基金管理。
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國家統壹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獨立核算、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結合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保應支付費用及時足額撥付,合理控制基金當年結余率和累計結余率。建立健全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制,防範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強化基金內部審計和外部監督,堅持基金收支運行情況信息公開和參保人員就醫結算信息公示制度,加強社會監督、民主監督和輿論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