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是什麽?"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是指在異地就醫時,由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與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結算,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結算。就醫地執行支付範圍和有關規定
通知指出,就醫地住院、普通門診和門診慢性病、特殊病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在就醫地執行支付範圍和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用耗材的支付範圍、支付標準和限額標準),在參保地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同時執行參保地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病種範圍等相關政策。異地就醫備案人員範圍
《通知》明確了異地就醫備案人員範圍。長期異地居住或臨時外出就醫的參保人員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後,可享受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長期異地居住人員包括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異地常駐人員等長期在統籌區外工作、生活和工作的人員;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包括異地轉診就醫人員、因工作或出差等原因在異地急診搶救人員以及臨時在統籌區外異地就醫人員。異地就醫備案方式
如何辦理異地就醫備案?通知指出,參保人員就醫前,可通過全國醫療保險服務平臺APP、國醫保備案小程序、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甘肅政務服務網、甘肅政務網APP(甘快辦)、甘肅醫保APP、甘肅醫保個人網廳、甘肅醫保微信公眾號或參保地經辦機構窗口等線上線下渠道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通過網上備案渠道申請登記的,參保地經辦機構原則上應在2個工作日內辦結。備案有效期為6個月
對於異地就醫備案的有效期,《通知》要求,備案人員長期在異地居住備案,備案有效期較長的,備案6個月後參保地經辦機構可辦理變更或註銷備案;轉診轉院、自行外出、臨時外出等人員備案的備案有效期為6個月,在有效期內可以變更或註銷,且備案的備案有效期為6個月。個月,在有效期內可在異地多次就醫並享受直接結算醫療服務。 結算前參保人員出院的,就醫地定點醫療機構應為參保人員辦理醫療費用直接結算手續。參保人員出院結算自付費用後,可按參保地規定申請手工報銷。同時,符合管理規定的就醫地無第三方責任的外傷費用可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範圍,就醫地經辦機構應將相關費用納入核查範圍。備案人員可雙向享受醫保待遇
通知指出,支持備案人員在備案地和參保地雙向享受醫保待遇。備案人員(包括長期備案和臨時備案)備案有效期內需回參保地就醫的,可在參保地享受醫保結算服務,原則上不降低報銷比例。其中,參保人員以個人承諾方式辦理長期異地居住備案手續的,應履行承諾,可在備案地和參保地補齊相關備案材料,享受雙向醫保待遇。長期居住人員符合轉外就醫條件的,在參保地執行轉外就醫住院政策。臨時外出人員報銷政策
臨時外出人員報銷政策是如何規定的?通知》明確,統壹臨時市外就醫人員報銷政策,市外轉診就醫支付比例降低不超過10個百分點;市外急診就醫支付比例降低不超過10個百分點;非急診就醫未轉診其他市外就醫人員支付比例降低20個百分點。各統籌地區根據當地醫保基金支撐能力,合理制定省內臨時異地就醫人員直接結算政策,原則上降低支付比例不超過20個百分點。合理控制起付線。參保人員分級診療就醫
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如何轉診?通知》明確,參保人員應按照分級診療有關規定,憑醫療保險電子憑證、社會保障卡就醫,病情需要就醫的,可通過參保地定點醫療機構向統籌地區以外的醫療機構轉診。定點醫療機構應根據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診療方案,需要時安排不同形式的轉診,不以在當地住院為轉診的前提條件。參保人員因同壹疾病再次跨統籌地區轉診就醫的,應提供轉診醫院的轉診手續再次備案;參保人員超過備案有效期,但因同壹疾病需在就醫地繼續治療的,應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如住院病歷、疾病診斷證明等明確需繼續治療的證明),參保地經辦機構可為患者辦理壹次延期備案手續,延期有效期為6個月。備案有效期為 6 個月。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流程
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時,就醫地應將住院費用明細信息轉換為國家統壹的費用大類信息,將門診費用(包括普通門診和門診慢性特殊疾病)按就醫地支付範圍和有關規定劃分費用明細,並通過國家和省級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實時傳輸到參保地經辦機構。國家和省級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將費用明細實時傳輸至參保地,參保地根據當地政策規定計算出參保人員個人負擔和醫保基金支付的金額,並將結果反饋至就醫地定點醫療機構,由定點醫療機構與參保人員直接結算。參保人員因故不能直接結算的,聯網定點醫療機構應根據醫保電子憑證或社保卡等有效憑證采集參保人員相關信息,並將醫療費用明細、診斷結果等信息及時上傳至醫保信息平臺,支持異地就醫手工報銷試點上線。 通知指出,各地定點醫療機構要將異地就醫人員納入當地統壹管理,在醫療信息記錄、績效考核、醫療行為監控、費用審核、總額預算等方面與當地參保人員實行同等服務和管理,並在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服務協議中予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