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新的制度,省內異地就醫不需要備案,直接在醫院結算即可,不需要個人墊付醫療費用(自費除外)。異地就醫,如安置、探親、工作、留學等,需要先備案。備案流程:第壹步,參保人持“社會保障卡”在參保地社保中心填寫異地就醫申請表,辦理登記。第二步:審批備案後,按照就近原則,在居住地指定1-3醫療機構,周期壹般每年確定壹次,完成備案。
異地就醫的社保規定:
1.異地就醫類型:分為備案異地就醫和異地急診兩種情況;
2.備案程序:參保人向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異地就醫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備案條件:壹般要求參保人在參保地具有壹定的連續參保年限,並符合社保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4.結算方式:申報成功後,參保人可直接異地結算或先墊付後報銷;
5.報銷比例:根據被保險人的社保政策和就醫地的醫療費用標準,報銷比例可能有所不同;
6.註意事項:異地就醫通常有有效期,參保人需要在有效期內完成就醫及相關手續。
綜上,山東省最新政策規定,不再要求異地就醫。參保人到省內醫院就醫時,可直接進行結算,無需個人墊付醫療費用(自費項目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的社會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