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明確,為推進商品房去庫存,推進城市更新改造項目貨幣化安置,鼓勵居民自願選擇貨幣化安置,加大貨幣化安置力度。當地政府可以建立購買現有商品房進行貨幣化安置的服務平臺,引導被征收房屋的居民參與貨幣化安置。
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的安置需求和商品房銷售,鼓勵收儲單位購買合適的存量商品房作為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的住房。
據昭通市發改委7月28日發布的2022年上半年昭通經濟運行分析,今年上半年房地產行業下滑嚴重。上半年,昭通房地產開發投資同比下降251%,全市商品房銷售面積1.033萬平方米,同比下降32.4%。商品房銷售額553654.38億元,同比下降35.3%;商品房施工面積16139.99萬平方米,同比增長10.6%;住宅用地成交234宗,普通商品住宅用地面積7.9公頃,同比下降88.6%。
就當前經濟運行中存在的困難,昭通市發改委指出,全市建築業增加值同比增長7%,較去年同期回落16.8個百分點,對全市GDP的貢獻由去年同期的22%下降到17.4%,對GDP的支撐作用減弱。其中,全市地方施工企業簽訂施工合同額同比下降7.1%,建投十公司僅獲得20個項目,占比超五成。除建投十公司外,庫內其他136企業目前均無工程合同儲備,建築行業增長潛力不足。商品房去庫存壓力較大。商品房銷售面積、商品房銷售量、商品房施工面積、住宅用地出讓面積等關鍵指標繼續下降。縣市非住宅開發周期超出合理範圍。房地產庫存占用開發企業大量資金,企業購地意願不高,壹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市房地產市場的發展。
鼓勵自置居所。
在穩定房價、促進銷售方面,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區域房價、市場供求、產品質量等情況合理定價。,並嚴格執行壹房壹價備案制度,不惡意降價,保持房價運行在合理區間。同時,依托行業協會發出的正能量倡議,通過鼓勵置業、組織宣傳等方式,精準有效地推廣優秀項目和優質房源,促進銷售。
《意見》明確,金融機構要支持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將首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於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繼續優化住房金融服務,更好滿足購房人合理信貸需求,保持房地產信貸平穩投放。各金融機構要主動協調上級銀行,積極爭取貸款額度。已完成個人住房貸款審批的,要及時將貸款資金發放到位,已進入審批程序的,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加快貸款發放速度。
鼓勵各金融機構對符合貸款條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信貸支持,適當降低貸款利率,降低抵押和質押率,合理滿足房地產領域的信貸需求。為有實力、信譽好的企業並購或項目建設提供融資支持。
增加住房公積金,支持首套自住住房、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等合理購房需求。在保持個人貸款利率在合理範圍內的前提下,適度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適時提高無房職工租房提取額度,進壹步發揮支持老舊小區改造退出的政策支持作用,促進住房消費,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
同時,多種方式籌集租賃房源,加快人才安居工程。
對現有公共租賃住房和市場租賃住房不能滿足需求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市場化渠道,優先通過長期租賃或購買商品房等方式籌集租賃住房。支持各地將現有商品住房、現有商業和寫字樓房改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長期租賃住房。
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辦公廳《人才服務現代產業發展十項措施》文件中“人才安居三年行動”的相關要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結合實際情況出臺人才購房、租房補貼政策,分檔次給予貨幣補貼或實物獎勵。鼓勵和支持人才先落戶後擇業。
商業辦公周期超過36個月的縣(市、區)可暫停商業辦公用地供應。
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昭通市明確,因疫情防控要求導致房地產項目建設進度延期的,經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同意,可根據疫情防控實際情況順延交付期限。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開展網上銷售服務,方便購房者異地選房。選房後,買賣雙方可通過“新建商品房網簽備案管理系統”在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約後提交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實現商品房網簽備案全程在線辦理。
在優化土地和住房供應結構方面,昭通提出,積極利用閑置土地,合理確定房地產開發用地年度供應和供應順序,優化商住用地比例,規範現有居住用地信息公開,完善基礎設施和配套建設。其中,商業辦公去化周期超過36個月的縣(市、區),在不影響處置已批未供閑置土地的前提下,可暫停商業辦公用地供應。將“按項目匹配業務”調整為“按地區匹配業務”。土地出讓前,縣(市、區)人民政府可根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和本區商業辦公用房配置改造情況,在滿足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配套設施承載能力的前提下,研究申請調整新增供應土地的商住比或商業辦公開發規模,依法進行調控。對已出讓但未建設的商務辦公用地,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提出申請,縣(市、區)人民政府研究確定。在滿足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承載能力的前提下,商業開發量可適當減少,已納入出讓合同的規劃條件不得變更。
監管賬戶中被凍結的資金經審批後可用於支付項目建設。
在完善項目預售監管制度方面,昭通將優化商品房預售許可條件,嚴格分配商品房預售資金,合理確定預售資金監管額度。
嚴格執行《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中關於辦理預售許可條件的相關規定,取消《昭通市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管理的實施意見》(昭(2016)48號)中關於商品房預售項目“建設形象進度”的相關要求。各縣(市、區)住建部門對符合預售條件的項目預售許可證實行預審制,所有要求在3個工作日內審批發放。但在減輕企業負擔的同時,縣(市、區)住建部門要加強對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預售許可前,他們要確定監管銀行,簽訂商品房預售資金三方監管協議,明確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嚴格按照《雲南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撥付預售資金,確保資金專款專用,能有效滿足工程建設需要。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內的資金應當確保工程竣工交付,監管銀行不得擅自扣劃。設立子公司、集團公司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劃轉,監管額度內資金可按4-6個建設進度節點撥付。除建設工程、材料設備的債權外,在商品房項目完成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前,人民法院不得采取扣劃措施;被人民法院凍結的監管賬戶內的資金,經項目所在地縣(市、區)住建部門批準後,可以用於支付項目建設款。項目房屋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凍結或裁定的,為促進項目後續建設,確保項目竣工交付,在依法保護債權人權益的基礎上,有關部門可主動與債權人約定依法解除相關房屋。
各縣(市、區)相關部門要根據工程建設成本、施工合同金額、工程交付條件等因素,合理確定預售資金監管額度。監管賬戶資金達到監管額度後,超出監管額度的資金可由開發企業提取使用。要定期開展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聯合檢查。縣(市、區)將在市級層面開展每季度壹次、每半年壹次的此類檢查,對不符合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要求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銀行機構將予以嚴厲處罰。
此外,昭通還將繼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銷售機構、房地產經紀企業、住房租賃企業和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管,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住房銷售、住房租賃和物業服務中的突出問題。繼續開展全市房地產市場聯合檢查,依法查處無資質開發、未批先建、違規預售、挪用或抽逃預售資金、發布虛假廣告、虛假承諾、囤積房源、誘導和教唆購房人獲取商業貸款和消費貸款支付購房款等違法經營行為。繼續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營造誠信、行為規範、監管有力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