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藥品名
買藥前,最好先明確藥品的名稱。若不明確藥品名稱,而由藥店店員推薦藥品,在利益驅動下,店員往往會給妳推薦高價位的藥物。眾所周知,藥品並非越貴越好。
②生產廠家
不同廠家生產的同類藥物,由於制作工藝、流程等不同,生產出來的藥物在生物利用度、有效率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所以,在購買藥品時,最好選擇知名品牌和有GMP認證藥廠的藥品。但要註意,GMP認證並非終身有效。此外,有的藥品還應標明廠家的廠址以及聯系電話。
③批準文號
2002年,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統壹換發並規範了藥品批準文號。統壹後的藥品批準文號格式為:國藥準字+1位字母+8位數字;試生產藥品的批準文號格式為:國藥試字+1位字母+8位數字。
其中的1位字母為化學藥品“H”,中藥為“Z”,生物制品為“S”,體外化學診斷試劑為“T”,藥用輔料為“F”,進口分包裝藥品為“J”。數字第1、2位為原批準文號的來源代碼,其中“10”代表原衛生部批準的藥品,“19”、“20”代表2002年1月1日以前國家藥監局批準的藥品,其他使用各省行政區劃代碼前兩位數字,為原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藥品。第3、4位為換發批準文號之年公元年號的後兩位數字,但來源於衛生部和國家藥監局的批準文號,仍使用原文號年號的後兩位數字。數字第5至8位為順序號。例如,國藥準字Z45020293,表明該中成藥經過了廣西衛生部門批準(編者註:廣西的行政區劃代碼的前兩位是45)於2002年換發批準文號。
④產品批號(出廠日期)
比較通用的格式是04021507,表示該產品的出廠日期是2004年2月15日第七批藥物,更嚴謹的做法是,在標明出廠日期的同時還應標明生產日期,因為二者可能存在壹些微小的差異。
⑤有效期
有的藥品標明的是具體年限,有的標明的是總時間。例如,有效期至:20060204,表明該藥的有效時間到2006年2月4日。若標明為2年,表示該藥自生產之日起2年內有效。購買藥物時,仔細查看有效期特別重要。
⑥適應癥(中藥的“功能主治”)
即該藥適用於哪些病癥,有何功效。特別是在選用自己不曾用過的藥物時,對於適應癥應留心看清,否則對不上自己的癥狀,買了之後壹點用處也沒有。
⑦註意事項
例如,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服用期間嚴禁飲酒;駕駛機動車、船、操作機器以及高空作業者工作期間禁用;請將此藥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這些提示都是對服用該藥品時的補充說明,仔細閱讀註意事項,可能會避免壹些危險的發生。
總之,在掏錢買藥之前,必須查看包裝盒上是否有生產廠家、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有效期、適應癥以及註意事項等,缺壹不可。只有看懂了包裝盒,才能買到放心的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