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能從中國帶肉制品、文物、金銀等貴重物品到柬埔寨。
擴展數據:
1.入境旅客攜帶下列物品的,應當如實填寫在報關單相應欄目內,並將有關物品交由海關核查並辦理相關手續:
1,動植物及其制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體組織,血液制品。
2.居民遊客在境外獲得的總價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
3.非居民旅客擬在中國停留的總價值超過2000元人民幣的物品。
4.酒精飲料超過1500ml(酒精含量在12度以上),或香煙超過400支,或雪茄超過100支,或煙絲超過500克。
5、人民幣現鈔超過20000元,或外幣現鈔折合5000美元以上。
6.分開運輸行李、貨物、樣品和廣告產品。
7.其他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二、出境旅客攜帶下列物品,應在《申報單》相應欄目中如實填報,並向海關交驗有關物品,辦理相關手續:
1,文物,瀕危動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種資源,金銀等貴金屬。
2.居民旅客需攜帶單價超過5000元的照相機、攝像機、筆記本電腦等自用物品入境。
3、人民幣現鈔超過20000元,或外幣現鈔折合5000美元以上。
4.商品、樣品和廣告。
5.其他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三、海關查驗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旅客本人出入境旅行證件和身份證件。
2.攜帶或者出境國家限制攜帶的物品,應當提交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進出境許可證明。
3.攜帶或者攜帶商用物品出境,應當提交相關的商業單據和其他必要的許可證、文件、資料。
參考資料:
中國Xi海關-進出境旅客物品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