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銷售過期藥品面臨什麽樣處罰 1、銷售過期藥品會面臨行政處罰,嚴重的構成犯罪,要受到相應刑事處罰。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條禁止生產、銷售劣藥。 藥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為劣藥。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藥品,按劣藥論處: (壹)未標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註明或者更改生產批號的; (三)超過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未經批準的; (五)擅自添加著色劑、防腐劑、香料、矯味劑及輔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規定的。 第七十五條 生產、銷售劣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者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壹百四十二條 生產、銷售劣藥罪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劣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劣藥的藥品。
二、購買到過期藥品是否可以獲得賠償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因食品、藥品質量問題發生糾紛,購買者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這壹規定明確了在食品藥品市場,買到存在質量問題的藥品,是可以要求賣方懲罰性賠償的,但是具體數額需要法院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酌定。 以上就是對相關問題進行的解答,銷售劣藥是為法律所不容許的,銷售過期藥品不僅會面臨壹定的行政處罰,嚴重的還會構成犯罪,要受到相應刑事處罰。希望小編的解答可以提供幫助,若有相關疑問,歡迎到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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