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飲酒、服用國家嚴格控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準駕駛機動車。
酒駕心理學:
第壹,我以為我沒醉。半斤不臉紅,壹斤不打,兩斤不倒!醉酒司機有非凡的“自信”,覺得即使喝了酒也能開到目的地;即使喝了酒,也能從容應對,處理突發事件。他們顯然忘記了壹個永恒的真理:酒精會使人麻痹和遲鈍。壹出事就後悔都來不及了。
第二,我覺得我經驗豐富,駕駛技術過硬。山東省的壹個數據也顯示,1以下駕齡的司機很少酒後駕駛,大量酒駕行為出現在5至20年駕齡的司機身上。妳難道不知道,酒精進入體內後,它不知道妳開了多少年車。但由於駕駛經驗高,自持性高,導致關註度低,防範心理差,事故發生頻繁。
第三是運氣。有些司機總是認為自己喝醉了“不會被交警撞”,或者在節前認為“交警也會放假”,認為節日相關的檢查會少壹些,於是帶著酒開車上路。其實這種心理忽略了壹個最起碼的前提:查酒駕、罰款甚至追究刑事責任都不是目的。禁止酒駕的目的是為了保護他人和駕駛人自身的生命安全,維護交通秩序和社會秩序。經交警檢查,司機不應酒後駕車。即使沒有交警的檢查,不酒駕也應該是最起碼的職業道德和尊重生命的主動意識。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準駕駛機動車。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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