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費用醫保報銷規定:
1、如果腫瘤患者參加了職工醫療保險,那麽只能按壹定比例進行事後補償報銷。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每年的最高支付限額為50萬元;如果腫瘤患者參加的新農合,那麽報銷比例壹般在80%。
2、如果腫瘤患者去異地就醫的,報銷的比例要小壹些,比如新農合,本地就醫報銷80%,異地就醫報銷30%。可能有的城市異地就醫的報銷比例會更低。
3、在我國醫保特殊門診中,各種惡性腫瘤放化療費用早已納入了醫保報銷範圍。
化療費用醫保報銷的比例壹般不同的地區對於化療費用的報銷比例有所不同,醫保報銷的範圍是有壹定的限制的,只有在指定的醫療機構治療和指定的藥店購藥才可以進行報銷。對於購藥,並不是所有的藥物都可以進行報銷,尤其進口藥,以及重大疾病所需要的藥物,很多是不報銷的。同樣對於服務設施也是有法規的範圍的,符合在法定的標準範圍裏面才可以進行報銷,主要包含有住院費,門診費等,像是護工的費用以及陪護費這些是不報銷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