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行比例稅率的憑證,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比例稅率。
2、實行定額稅率的憑證,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憑證件數*定額稅率。
3、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實收資本+資本公積)*0.5‰。
4、其他賬簿按件貼花。
下列憑證免征印花稅:
1、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為獲得館舍書立的應稅憑證;
3、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書立的應稅憑證;
4、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
5、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提供優惠貸款書立的借款合同;
6、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7、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藥品或者衛生材料書立的買賣合同;
8、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
綜上所述,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印花稅法》第八條
印花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算。
第九條
同壹應稅憑證載有兩個以上稅目事項並分別列明金額的,按照各自適用的稅目稅率分別計算應納稅額;未分別列明金額的,從高適用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