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衛生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包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研究擬定我市衛生工作政策、法規、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並監督實施;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市衛生改革與發展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起草衛生及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省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組織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全市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協調對其他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應急處置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壹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規定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公***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民族醫院等)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實施全市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幹預;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的有關工作。組織制定全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科研公關項目;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實施執業醫師、護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衛生系統對外援助和技術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臺的衛生合作工作。負責全市中醫藥工作,擬訂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保健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保健工作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全市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健工作。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