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查詢中國政府網得知,其發布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文書格式範本》的通知”中顯示,市場監管執法文書現場筆錄是壹種用於記錄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對有違法嫌疑的物品或者場所進行檢查的過程和情況的文書,包括檢查的時間、地點、對象、依據、方式、結果等內容。市場監管執法文書現場筆錄扣押物品太多是否可以寫詳見清單,主要取決於以下幾個因素:
1.扣押物品的數量和種類。如果扣押物品的數量和種類較少,可以直接在現場筆錄中列明,包括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單位、價值等信息。如果扣押物品的數量和種類較多,可以在現場筆錄中簡要說明,如“扣押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的服裝100件,詳見清單”等,然後在附頁上制作清單,清單應與現場筆錄壹並送達和存檔。
2.扣押物品的性質和價值。如果扣押物品的性質和價值較高,如涉及知識產權、消費者權益、食品藥品安全等,應當在現場筆錄中詳細列明,不宜簡略或者寫詳見清單,以免造成法律糾紛或者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扣押物品的保存和移送。如果扣押物品需要保存或者移送,應當在現場筆錄中註明,如“扣押物品由執法人員帶回執法機關保存”或者“扣押物品由執法人員移送司法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等,同時應當制作扣押物品移送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扣押物品的去向、原因、期限等信息。
綜上所述,市場監管執法文書現場筆錄扣押物品太多是否可以寫詳見清單,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和要求來判斷,建議您在執法過程中遵循法律法規和規範程序,確保扣押物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