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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房消防管理
1.1各級各類庫房的防火工作必須以本部門領導為主,並由專職專人負責管理,建立晝夜值班巡查制度,並對
新進員工進行
業務和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1.2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存放,垛距不小於1米,主通道寬度不小於2米。易相互反應的物品
產品必須分室、分庫存放,並在顯著位置標明物品名稱和滅火方法。
1.3易自燃、易分解的物品,必須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嚴格控制溫濕度不超標。物品入庫要有專人
檢查,嚴禁將火種帶入倉庫。包裝破損應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1.4倉庫內不得堆放大量紙箱、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和化學品。
1.5倉庫內不準設置辦公室和休息室,絕對不準吸煙和使用電爐,倉庫內電線要穿管,不準使用60W以上的白熾燈,並安裝防爆罩,不準設置移動照明,不準用火爐取暖。
1.6倉庫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牌,倉庫內消防設施必須完好,滅火器不得挪用。倉庫出口
嚴禁堆放物品。
1.7爆炸物品、劇毒物品、精神藥品實行雙人保管、雙人記帳、雙人上鎖、雙人收發、雙人使用
實行 "五雙 "制度。
手術室消防管理
2.1手術室火災危險性主要與使用易燃易爆麻醉劑有關,吸入濃度大多在空氣中爆炸極限範圍內
。必須落實以下防火防爆措施:
2.1.1 手術室應有良好的通風,排風不得循環使用。
2.1.2控制易燃物。搬運時應小心謹慎,絕對禁止任何火種。不準用酒精盆浸泡雙手消毒。易燃藥品應隨用隨收
,不得存放。其中氧化亞氮必須與其他可燃物品分開存放。
2.2.2應有消除靜電的措施。應使用專用導電軟管,鋪設接地銅板或金屬網。在使用易燃麻醉劑
過程中,嚴禁使用電燒、電凝器、激光刀。凡使用心電圖儀、除顫儀、內窺鏡等帶電器械,均應在
手術前進行檢查;手術室內的非防爆開關和插頭應在麻醉前插好,需待手術完畢,乙醚蒸氣消除幹凈後,
方可切斷或拔下插頭;手術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酒精燈等明火,電源、供電設備的供電系統絕緣必須
良好,防止短路產生火花。
氧站消防管理
3.1 嚴格按規定使用電源。氧站周圍架設的高、低壓電纜應大於安全距離。
3.2 做好防雷、防靜電工作。
3.3 氧站工作區域嚴禁煙火,杜絕明火。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入工作區。
3.4工作人員熟悉操作規程,熟悉管道、閥門的使用方法,制定應急處理預案並進行演練。
3.5按規定進行充氧等作業,充氧後要清理周圍火源,無關車輛不準進入,確保出入安全。
3.6做好其他相關人員的防火工作。進入氧氣站工作區域的所有人員應事先經過消防安全教育,服從管理。
3.6 做好其他相關人員的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