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食品吃出異物如何賠償
1、食品吃出異物,消費者除要求返還價款外,完全可以向商家要求十倍賠償。
2、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3、《食品安全法》第壹百四十八條規定:"消費者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者和經營者,應當實行首問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二、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壹百二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可以並處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壹)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
(二)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生產經營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四)生產經營腐爛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黴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雜摻假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五)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六)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註冊產品配方、生產工藝、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
(七)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註冊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的;
(七)分裝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壹企業用同壹配方生產不同品牌嬰幼兒配方乳粉的;
(八)使用新品種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新品種食品添加劑,未通過安全性評估的;
(九)食品生產經營所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
三、餐飲消費吃出異物如何維權
1、關於消費者 "吃出異物,到底該如何賠償 "的觀點,消協工作人員認為:顧客在消費時遇到食品中有頭發、蚊蟲等異物,屬於食品質量問題。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酒店經營者應按照消費者的要求為其更換或退貨,但具體問題可通過協商解決。同時,消費者應保留好食品留樣和就餐憑證,並及時向消協、工商、衛生部門投訴,向衛生監督部門投訴。以便有關部門對存在問題的餐館進行檢查和處罰。如就餐後出現不良反應,需醫院出具證明(如病歷、門診記錄等),餐館將負責醫藥等相關費用。
2、另外,消協工作人員提醒:遇到此類問題,理智地向餐館索要證明,也是維權的最好措施。對於飯菜中出現異物,大多是 "免費 "處理,但對於事後因異物引起的健康問題,餐廳要負全責。"但在實際操作中,餐廳事後卻推卸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必須要有醫院的診斷書和在餐廳就餐的證據。
三、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權益爭議時,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按照約定與經營者達成仲裁協議;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目標:
《食品安全生產法》第壹百四十八條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壹千元的,為壹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和不會誤導消費者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