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保統籌基金支付85%,個人負擔15%;統籌基金支付88%,個人負擔12%;大額醫療救助金支付90%,個人自付10%。
2、醫保統籌基金支付93%,個人負擔7%;統籌基金支付96%,個人負擔14%;
3、大病醫保報銷90000元-20萬元:大額醫療救助金支付90%,個人自付10%。退休人員的統籌支付比例比在職人員高5%,相應的,退休人員的個人自付比例降低5%。在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住院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還可以再多5%。
醫保範圍外住院醫療費用保險責任,經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報銷後仍由個人負擔的醫保目錄外部分費用,在約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內承擔給付責任。100萬保額,1.8萬元免賠,報銷比例60%,連續參保報銷比例上調為65%;
醫保的報銷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攜帶異地就醫醫院出具的出院小結、發票、用藥明細表、單位出具的異地就醫證明到本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報銷;
2、對於住院費、藥物費等可以直接到就診醫院醫保辦公室辦理結算手續。
綜上所述,總而言之退休人員的統籌基金負擔比例比上款負擔比例提高三個百分點,個人負擔比例降低三個百分點。建國前老工人的統籌基金負擔比例較退休人員的負擔比例提高五個百分點,個人負擔比例降低五個百分點。
法律依據: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