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評資格審查材料的準備和順序要求
①《參評人員資格審查意見表》1份。
②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已驗證的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縣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③任現職的資格證書原件及《聘用合同書》(或已驗證的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縣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④外語水平(或古漢語、醫古文)考試成績通知單原件或符合外語免試條件的相關材料。
⑤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合格證(或已驗證的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縣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⑥機關分流人員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⑦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申報高級職務近五年每年1份,申報中級職務近四年每年1份。
⑧《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送審材料審核責任卡》。
2、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的準備和順序要求。
①《個人述職評議情況表》。
②個人述職報告(只裝訂壹份)。
③任現職以來獲得的專業技術工作成果材料、獎勵證書。
④任現職以來公開發表的專著、論文原件及提供評審的其他有關材料(大部頭專著不裝訂)。
⑤《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兩份。
3、整理送審材料應註意事項。
①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寫均要求字跡工整、清楚。
②所有送審材料應統壹裝入送審材料檔案袋內,在檔案袋的正面,應寫明申報人姓名,單位及申報何系列、何職務、何學科,並列出申報材料目錄,在檔案袋的底端封口處應醒目地寫上所在單位名稱。
4、所有參評材料中除《參評人員資格審查意見表》、兩份《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不裝訂外,其它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裝訂成冊。
5、選定的送審論文代表作必須是在公開刊物(刊號ISSN.CN)上發表過的文章(高級職稱要求),並請在右上角註明“送審論文”字樣。
6、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須使用“湖南省職稱與專家管理系統”軟件,由基層單位錄入個人參評基本信息,通過U盤或上網逐級匯總上報。
7、根據“湘人發[2002]46號”文件要求,凡申報評審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其申報材料須由申報人所在單位人社(職改)部門組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為:申報人的學歷、資歷狀況;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獲獎項目名稱及頒發單位;論文著作的題目、個人排名及發表刊物名稱等情況。申報人的申報材料公示以後,對申報材料無異議的,公示單位須在評審表中“基層單位意見”欄內填寫公示結果意見,並加蓋單位行政負責人印章和單位公章,方可上報。對單位弄虛作假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單位負責人或當事者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