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
1、 “禁抗令”嚴厲出臺
在養殖行業,抗生素的使用是頗有爭議的問題,動物、人類病原產生耐藥性的現象已經屢見不鮮,在養殖業還在討論是否禁止“抗生素飼用”的時候,農業部已發布公告直接禁止了食品動物的4種“抗生素使用”。
“為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公***衛生安全,農業部組織開展了部分獸藥的安全性評價工作。經評價,認為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原料藥的各種鹽、酯及其各種制劑可能對養殖業、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潛在風險。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我部決定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撤銷相關獸藥產品批準文號。”
妳們還在討論著畜禽養殖過程中添加抗生素?看清楚政策!這四類人類常用抗生素不僅在飼養過程不可以用,治療過程也不可以用!所有相關獸藥產品都將停產,批準文號都將作廢(包括2015年新批準的)!
2 、“禁抗令”科學的針對性
雖然這次的“禁抗令”把4類抗生素“壹步禁到位”,但是確實有很嚴謹的科學性、針對性在裏面的。
2.1 針對人畜常用的4類抗生素
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這4種抗生素,都屬於第三代喹諾酮的氟喹諾酮類基本藥物,抗菌效果強、藥動力學效果良好,被廣泛地用於敏感菌株所致各種感染,在人類醫療中占有較重地位。若在食品動物廣泛使用時產生耐藥菌株,對人類危害巨大,這種潛在威脅已不可忽視,其他國家食品動物中也是在逐步禁用抗生素。此次“禁抗令”針對這4類藥物,而沒有壹刀切,在動物醫療過程中仍可用其他藥物代替。
2.2 食品動物和非食用動物分開對待
我們可以註意到,這次的“禁抗令”特別註明了“食品動物”,把“非食用動物”(例如:伴侶動物、役用、賽用、軍警用等)區別對待,尤其是伴侶動物(我們常說的“寵物”),其飼養、診療目的和意義不同,允許用藥不同是政策人性化、科學化的體現。
“食品動物”和“非食用動物”的區別對待,也影響著該類產品說明書的更改,及時“非食用動物”使用的,要通過審批,也需要在“使用範圍”中註明。
2.3 給予了壹定緩沖期
本次“禁抗令”說明中有“自2015年12月31日起,停止生產用於食品動物的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原料藥的各種鹽、酯及其各種制劑,涉及的相關企業的獸藥產品批準文號同時撤銷。2015年12月31日前生產的產品,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流通使用。”“自2016年12月31日起,停止經營、使用。”
這已經給了獸藥生產企業、經銷企業和養殖企業壹個緩沖期,使企業可以消化掉庫存原料、產品,減少損失。
其實,早在2009年,農業部已經開始逐步廢除這四類抗生素相關產品的批準文號,所以此次的禁令發布也不算是突然。
3 、養殖業、獸藥行業必須直面變化
養殖業的發展直接影響國民健康和經濟發展,“無抗化”是大勢所趨,養殖行業、飼料行業、獸醫獸藥行業及相關行業都必須適應趨勢的發展。隨著時代發展不然會淘汰落後的有弊端的,每年有眾多崗位成為歷史,就像眾多物種滅絕壹樣。
生產、銷售企業停產停銷,獸醫處方改變(很多常用藥含有或就是這四種成分),是這次“禁抗令”的直接變化,但這也許是前奏,基於之前就有廢除獸藥批準文號的情況,食用動物是否會逐步全面禁也抗未可知。
4 、抓住機遇發展
可能此“禁抗令”壹下,很多企業有損失,但也有些企業早就著手準備,此禁令相當於是難得的機會。
4.1 給更多產品提供了舞臺
市場上已經有很多抗生素代替品,壹些廠家(海海生物)已經擁有成熟的蝦用合生元、紅菌兵團,免疫雄兵,腸鰓堡壘,益生菌、益生素、酶制劑、肽制劑產品。“禁抗令”壹出,無疑是對產品推廣銷售的巨大動力,市場前景可觀!
針對此四類藥品的快速檢測產品也將有廣闊市場。
4.2新產品的方向——食用動物專用抗生素的研發
除了抗生素代替品,食用動物專用抗生素也可以成為產品研發方向,這為科研及市場打開了壹片新的天地。
4.3免疫產品的福音——“防”變得更加重要
抗生素飼用的代替產品很多,但是壹些畜禽疾病的治療不免需要抗生素,減少或避免用藥的最好途徑就防病。本刊《中國動物保健》壹直堅持推進“治未病”的理念,健康養殖、防重於治,而預防首段中最常用的即是疫苗免疫。“禁抗令”會讓養殖企業更重視免疫效果,這對疫苗企業來說無疑顯現其產品實力的大好機會!
以上,對新政策的淺見僅是拋磚引玉,歡迎更多朋友闡述您的觀點!
“禁抗令”公告原文如下:
中華人民***和國農業部公告 第2292號
為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公***衛生安全,我部組織開展了部分獸藥的安全性評價工作。經評價,認為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原料藥的各種鹽、酯及其各種制劑可能對養殖業、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潛在風險。根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我部決定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撤銷相關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除用於非食品動物的產品外,停止受理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原料藥的各種鹽、酯及其各種制劑的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