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
法治政府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要轉變政府職能,優化政府職責體系和組織結構,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措施:
1.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2018年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有力推動了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完善,整合組建了綜合執法隊伍,有效解決了多頭執法、多層執法、重復執法等問題。要繼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強對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協同執法的組織指揮和統籌協調。
大力推進跨領域、跨部門聯合執法,加快實現違法線索互聯、執法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在行政許可權和行政處罰權改革中,完善審批、監管、處罰銜接機制,防止相互脫節。
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推進信息***享機械化、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規範化。通過構建和完善權責明確、運行順暢、保障有力、廉潔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不斷提高執法質量和水平。
2、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
基層是社會治理的基礎和重心,承擔著大量的行政管理職責,提升基層綜合執法能力和水平,對於推進依法行政至關重要。要進壹步整合基層執法隊伍,逐步實現 "壹支隊伍管執法",更快、更準地回應群眾訴求,提升基層治理效能。
持續推進執法重心下移,穩步將基層管理迫切需要、能夠有效承擔的行政執法事項下放到基層。堅持權向基層下移、人向基層下移、錢向基層下移,充實基層執法力量,確保基層有足夠的資源履行執法職責。
三、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
食品藥品、公共****、衛生健康、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城市管理、交通運輸、金融服務、教育培訓等重點領域,與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如果執法不嚴、監管不到位,將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要切實加強重點領域執法,梳理本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對風險隱患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的,要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從源頭上防範和化解違法風險。
加大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建立健全嚴重違法巨額罰款懲罰性賠償制度、終身禁入機制,著力解決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大的問題,讓嚴重違法者付出應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