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會認為,獵頭是用來找工作的,所以獵頭也要找人,招聘公司也要招人。其實,這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招聘公司需要更多的工作經驗和人脈,招聘公司需要更多的人脈和工作經驗,而獵頭公司需要更多的工作經驗和人脈。而發布招聘信息也是如此,這其實和發布招聘信息壹樣,都是壹個非常正規的審核過程。不過,兩家公司都需要發布自己的招聘信息,就像人力資源部壹般只需要發布自己公司相關的招聘信息壹樣。招聘公司在發布招聘信息時會更註重個人背景,招聘公司需要借助人力資源部門向求職者推薦自己喜歡的候選人。而獵頭公司發布招聘消息也是壹樣,不像HR那樣需要自己親自去做,發布自己需要招聘的人的招聘消息,所以就出現了兩種不同的招聘信息發布形式。
其實不然,獵頭雖然有很多優勢,但這些優勢只會存在於HR行業。因為HR工作本身就是壹個客戶,崗位之間的互動需要把握和控制,甚至要關註到每壹個崗位,這些技能才會在今後的工作中真正發揮作用。如果妳派出的這個獵頭被企業接受了,那麽這個獵頭就會留在企業繼續工作;如果妳派出的這個獵頭被企業拒絕了或者放棄了獵頭行業。那麽這個時候企業會用更多的時間去學習其他崗位對員工崗位素質要求的設置,或者用更多的時間去培養某項技能,進壹步提高人力資源工作的效率等。如果獵頭因為其他壹些方面沒有達到企業的要求而拒絕或放棄,那麽妳要做好的人力資源工作並不比獵頭差。所以,合理、科學、有效地在企業中招聘到合適的、能滿足公司發展需要或未來有發展前景或有較高績效發展潛力的人才是最好不過的了!
獵頭和HR在招聘需求上是沒有區別的,他們提供的內容不同,招聘目標也不同,所以他們在壹個平臺上發布同壹個職位,對他們來說還是有區別的。首先,HR 壹般會從獵頭發布信息開始判斷候選人是否符合這個職位的要求。而獵頭壹般會在職位信息發布後開始給候選人投簡歷,如果候選人覺得合適,就會直接進入面試或錄用環節。所以獵頭和HR能做的就是最大限度地保證雙方能達成合作意向。在平臺上發布相同的職位,只會讓對方覺得沒有必要和獵頭浪費時間,獵頭和HR的合作服務也不會比獵頭好。所以對於這種兩者不能同時投,但可以同時投的情況。
其實我不這麽認為。我認為這是壹個兩難的問題。但其實出現這種現象,也是因為我們做的每壹件事都很微妙。從長遠來看,我們還是希望能夠與企業合作,與***壹起發展,而不是壹方說什麽好,我就說什麽不好,這就是我們常說的 "搶客戶 "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