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醫療保障局發布有關通知,將《貴州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9年版)》(以下簡稱《藥品目錄》)中符合貴州省醫療保險特殊藥品使用管理規定的藥品,納入定醫院、定醫師、定患者、定藥品、定用量“五定”管理範圍,經專家評審論證,確定了2019年新增的79個特殊藥品。 什麽是特殊藥品? 特殊藥品是指《藥品目錄》中價格昂貴、用藥人群特定、用藥指征明確、限定用量的藥品。包括協議期內國家談判藥品中符合特殊藥品使用管理規定的藥品,以及經專家評審認定《藥品目錄》中符合特殊藥品使用管理規定的上述藥品的同類藥品,***計79個特殊藥品。對於2019年12月31日即滿協議期的談判藥品,若未納入《藥品目錄》西藥或中成藥目錄的,過渡期結束後,醫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也不納入特殊藥品管理範圍。 特殊藥品實行定醫院、定醫師、定患者、定藥品、定用量的“五定”管理。參保患者使用特殊藥品前須進行用藥條件認定。由參保患者持疾病診治資料到本統籌地區被委托醫院向指定醫師提請辦理,填報《貴州省醫療保險特殊藥品用藥條件認定表》。資料初審通過後,由醫院醫保部門在醫保信息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確認需要使用的特殊藥品,並提交醫保經辦機構復審。申辦資料由醫院醫保部門留存備查。 符合特殊藥品用藥條件的參保患者,憑本統籌區內指定醫師開具的特殊藥品用藥處方在定點醫療機構或特藥醫保藥店購藥,其特殊藥品費用方可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特殊藥品個人先行自付比例執行全省統壹政策,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未明確規定的按甲類或屬地乙類執行,具體詳見《貴州省基本醫療保險特殊藥品壹覽表》。特殊藥品中的部分藥品門診費用待遇,按照各統籌地區特殊疾病門診待遇支付或發生的藥品費用按屬地住院政策支付。 協議期內國家談判藥品中未納入特殊藥品管理的藥品,個人先行自付比例按屬地乙類執行。 長期異地居住人員或轉診轉院就醫人員的特殊藥品用藥條件認定,由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符合特殊藥品用藥條件的長期異地居住人員或轉診轉院就醫人員,通過省內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的,就醫地根據參保地反饋的用藥資格信息進行待遇支付。通過跨省異地就醫聯網直接結算的,其特殊藥品醫療費用按照跨省聯網結算待遇支付原則處理;未通過異地就醫聯網結算返回參保地零星報銷的,其特殊藥品費用按照參保地有關政策執行。 長按識別二維碼查看 貴州省基本醫療保險特殊藥品壹覽表 長按識別二維碼查看 貴州省醫療保險特殊藥品用藥條件認定表
上一篇:廣告公司做海報-天津哪家廣告公司做海報設計比較專業?下一篇:《臨床醫學文獻電子雜誌》是國家科技核心期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