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進入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點擊開始備案,進入“遠程備案”頁面,參保人可查詢統籌地區開通和定點醫療機構開通情況(住院、門診、特殊慢性病門診)。
第二步:點擊異地病歷申請,選擇記錄類型。
被保險人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參保地、就醫地、險種、備案類型。
第三步:閱讀備案通知書,提交備案材料。
查看備案信息,選擇備案申請開始時間,填寫聯系方式,根據備案人員的不同類別上傳相應的備案證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證、轉介證明材料、居住證、工作合同等。
第四步:查看備案進度。
回到首頁,點擊進度查詢,壹鍵查詢備案情況。
選點:根據需求,選擇異地聯網的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
下面是指南→醫保定點醫院和藥店,壹鍵查詢→持代碼卡就醫:
參保人員住院掛號、出院結算、門診結算時需出示醫保電子證書或社保卡等有效證件。
1.異地就醫需要哪些報銷材料?
1,常用材料:出院小結、住院病歷復印件、住院清單、醫療費用證明原件、社保卡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異地急診人員:因公出差需另準備醫院等級證明、單位出具的出差證明,探親旅客需準備親屬出具的探親假。
3.異地轉診人員:原醫院出具的轉診證明和異地轉診申請表。
4.長期安置人員:提供壹份異地就醫申請表。
二、具體適用於哪些群體?
1.跨省常住人員包括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異地常住人員、異地常住人員和長期在參保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外工作、生活、居住的其他人員;
2.跨省臨時醫務人員包括已轉診的異地就醫人員、因工作、旅遊等原因異地急救人員、其他跨省臨時醫務人員。
三、社保異地就醫流程:
1,縣級以上醫院轉診證明。以壹個小城鎮的醫保為例。如果要去異地就醫,首先要去縣級以上醫院。壹般鎮上都會有縣級醫院,讓醫生開轉診證明,由定點機構的主治醫生申請門診統籌,經機構同意後轉到與機構簽訂協議的定點醫院。推薦證書將在此時生效。
2.在醫院社保窗口蓋章。醫院的社保窗口壹般設在收費口。把轉診證明拿到窗口交給工作人員。
3.去當地社保所登記門診治療。壹般城鎮都有社保所。可以撥打12333查詢社保所的地址。因為是樹枝,所以可能在不顯眼的地方。
4.外出治療後,拿回縣級社保局報銷。如果只是門診,就不需要這些手續了。先去外面看病,看完報社保局就行了。
根據市、區分工管理辦法,市社保機構所轄參保單位的參保人員,由市社保中心醫療費用審核結算部櫃臺辦理;區社保機構所轄參保單位參保,以及在異地就業、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未成年人醫保並長期在異地居住的參保人員。就近的區社保機構負責辦理確認備案手續。需要省內異地就醫的,可以辦理省內異地就醫卡。參保人員確認備案手續後,持《申報單》到市社保中心醫療費用審核結算部櫃臺進行確認,然後到社會保障卡管理部辦理省內異地聯網卡的制卡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