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考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德優良;2、愛崗敬業,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基礎知識,符合崗位招聘條件;4、身體健康(體檢標準按浙人公[2005]68號文件執行)。
二、招考單位及具體條件(附後)
三、招考錄用程序
1、報名。(1)時間:2009年4月2日、3日;(2)地點:東陽市人才交流中心(東街1號,原市政府壹樓);(3)報名方法:(1)、持本人畢業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或原戶口所在地證明)、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名;(2)、有就業單位的正式員工或經勞動部門備案的編外人員報考的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3)、報名者如實填寫報名表(報名表在東陽人才網www.dyrc.gov.cn下載),提供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兩張,交考務費80元;(4)、報名結束後,進行資格審查,並在東陽人才網上公布資格審查情況。(5)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證於2009年4月15日、16日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2、筆試。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參加筆試。各職位參加筆試人數不足招聘職位名額3倍時,酌情核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計劃。筆試科目為《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兩科,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
筆試時間初定為2009年4月19日(具體地點及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地點和時間參加考試。
3、面試。各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最後壹名如筆試成績相同,成績相同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範圍。
4、確定體檢人員。根據總成績(小數點保留兩位數)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1.2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總成績相等,成績相等人員均進入體檢)。
5、考察聘用。(1)體檢合格者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進行考察(如最後壹名成績相等,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等的,須進行筆試加試。(2)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3)如有考察不合格及在考察過程中自動放棄的,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4)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缺額職位按正常聘用程序替補。
四、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兩公開壹監督”的原則,嚴格掌握條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督,做到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禁徇私舞弊。對違反紀律的人和事按規定嚴肅處理。(2)考生報名後應及時上《東陽人才網》查詢有關通知(資格審查情況、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綜合成績、體檢入圍人員名單、考察入圍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聘用通知等均在網上公布),各事項不再另行通知。(3)本次考試采取計算機無紙化技術,筆試成績全部由計算機自動合成,準確無誤。因此,報考人員不再查對成績。聯系電話:0579-86655825、86655827
本公告由東陽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東陽市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0903)表
東陽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