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集的概念是美國自動控制專家L.A .紮德教授在1965中提出的,用來表示事物的不確定性。
為了便於描述,根據模糊數學的基本概念,模糊綜合評價法中的相關術語定義如下:
1.評價因素(f):指對招標項目進行評價的具體內容(例如,價格、各種指標、參數、規格、性能、狀況等。).
為了便於權重分配和評價,可以將評價因素按其屬性分為幾類(例如:商務、技術、價格、伴隨服務等。),並將每壹類視為壹個單獨的評價因子,稱為壹級評價因子(F1)。壹級評估因素可以設置下級二級評估因素(例如,壹級評估因素“業務”可以有下級二級評估因素:交貨日期、付款條件和付款方式等。).二級評價因子可以設置下屬的三級評價因子(F3)。諸如此類。
2.評價因子值(Fv):指評價因子的具體值。例如,如果壹個投標人的技術參數是120,那麽該投標人的評價因子值就是120。
3.評價值(e):指評價因素的優劣程度。評價因子的最優評價值為1(采用百分制時為100分);根據劣化程度,劣化因素的評價值大於等於零,小於等於1(采用百分制時為100),即0≤E≤1(采用百分制時為0≤E≤100)。
4.平均評價值(Ep):指評標委員會成員對某壹評價因素的評價平均值。
平均評價值(Ep)=所有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評價值之和÷評委人數。
5.權重(w):指評價因素的地位和重要性。
壹級評價因素權重之和為1;每個評價因素的下壹級評價因素權重之和為1。
6.加權平均評估值(Epw):指加權平均評估值。
加權平均評價值(Epw)=平均評價值(Ep)×權重(w)。
7.綜合評價值(Ez):指同壹級別評價因素的加權平均評價值(Epw)之和。綜合評價值也是對應的上級評價。
模糊綜合評價法最顯著的特點是:
互相比較
基於最優評價因子值,其評價值為1;其余未優化的評價因子根據未優化的程度得到相應的評價值。
函數關系
根據各種評價因素的特點,可以確定評價值與評價因素值之間的函數關系(即隸屬函數)。確定這種函數關系(隸屬函數)的方法有很多,例如,F統計方法,各種類型的F分布等等。當然也可以邀請有經驗的評標專家進行評估,直接給出評估值。
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註重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選擇評價因素,科學確定評價值與評價因素值之間的函數關系,合理確定評價因素的權重。
壹般步驟:
1,模糊綜合評價指數的構建
模糊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是綜合評價的基礎,評價指標的選取將直接影響綜合評價的準確性。評價指標的構建應廣泛涉及評價指標體系的行業數據或相關法律法規。
2 .采用構建權重向量
通過專家經驗法或層次分析法建立壹個好的權重向量。
3.構建評估矩陣
建立合適的隸屬函數,構建良好的評價矩陣。
4.評價矩陣和權重的綜合
由適當的合成因子合成,並解釋結果向量。
評估因素
1.壹級評價因素可以設置為:價格、商務、技術、伴隨服務等。(用於機電產品)。
2.根據壹級評價因素的具體情況,必要時設置下屬的二級評價因素。
1)壹級評價因子“價格”可以不設置下屬二級評價因子。(當然也可以設置。比如總價的高低、價格構成的合理性、投標項目報價表的完備性、價格內容的明確性等。)
2)可以設置壹級評價因子“業務”的下屬二級評價因子:發貨日期、付款條件和方式、保修期、業績、信譽等。
3)壹級評價因子“技術”通常需要設置從屬的二級評價因子,其內容取決於項目的具體情況。
4)可以設置壹級評價因子“陪護服務”的下屬二級評價因子:售後服務響應時間、售後服務收費標準、售後服務機構和人員、培訓等。
3.根據二級評價因素的具體情況,必要時可以設置下屬的三級評價因素。
1)壹級評價因素,二級評價因素價格、商務、伴隨服務,通常不需要設置下屬的三級評價因素。
2)壹級評價因素,技術下屬的二級評價因素可能還需要設置下屬的三級評價因素。
評估規則
確定評價規則——確定評價值與評價因子值的對應關系(函數關系)。以下評價規則可供參考:
1.標價
1)投標報價中的算術錯誤(如有)將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予以修正;
2)如有遺漏供貨內容,投標報價將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調整;
3)如果有不同的價格條件,也會調整為統壹的價格條件;
4)海外產品:有進口環節稅的,在投標報價中加入進口環節稅(免稅的除外)。
5)修正和調整後的投標報價將作為綜合評估的投標價格。
6)評估值與其投標價的對應關系為:評估值(E)=最低投標價/投標價。
2.交貨日期
1)偏離招標文件最低要求的交貨期的評估值為1。在此基礎上,每延遲交付壹周,將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扣減評估值。
2)如果延遲交貨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可接受時間,將被視為對投標的非實質性響應;
3)提前交割的評估值為1。但招標人仍可要求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交貨日期交貨。
3.支付條款和方式
1)偏離招標文件中最低要求的支付條款和方式的評估值為1。在此基礎上,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利率計算提前支付的利息(以及招標人可能增加的風險),並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按照利息值減少評估值。
2)如果招標文件中規定了最大偏差範圍或不允許偏差,超出最大偏差範圍或偏差將被視為非實質性響應投標。
4.技術參數/性能、功能
1)用特定值評估技術參數
單項技術參數:數值越大越好技術參數:評價值與評價因子值(技術參數值)的對應關系是成正比的:評價值=技術參數值/最優技術參數值。單壹技術參數:數值越小越好技術參數:評價值與評價因子值(技術參數值)的對應關系是反比:評價值=最優技術參數值/技術參數值。如果能夠確定技術參數的評價值與評價因子值(技術參數值)之間的其他對應關系優於正比例關系或反比例關系,則可以采用其他對應關系。能夠確定的,按照正比例關系或者反比例關系確定評價值不科學、不合理,其他對應關系無法確定的,可以由評標委員會成員直接進行評價:技術參數最優評價值為1;如果是劣等,根據劣等程度,其評價值為0≤E≤1。綜合評價幾個技術參數時,評標委員會成員直接點評:最優評價值為1;如果是劣質,根據劣質程度,其評價值為0≤E≤1。2)沒有特定參數的性能或功能評估
由評標委員會成員直接評估:性能或功能最好的評估值為1;性能或功能低劣的,根據低劣程度,評價值為0≤E≤1。沒有這個性能或功能,評價值為0。3)如果關鍵技術參數不符合要求,將被視為非實質性響應投標。
5.陪同服務
1)售後服務響應時間
2)保修期後的售後服務收費標準
3)售後服務機構和人員
4)培訓
對於上述評審因素,應在招標文件中規定具體的評審規則。
6.確定評估規則的原則
1)具有特定值的評估因子
原則上,具有具體值的評價因子的評價值為:比例比:評價值=評價因子值/最優評價因子值;反比:評價值=最優評價因子值/評價因子值。如果可以確定評估值和奇偶因子值之間的其他對應關系優於正比關系或反比關系,則可以采用其他對應關系。如果不能確定對應關系的評價因素,評標委員會成員直接點評:最優評價值為1;如果低劣,則根據低劣程度給出評價值,其評價值為0≤E≤1。2)沒有具體的數值評價因子或幾個評價因子用具體的參數綜合評價。
根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價值與評價因素的對應關系。
重量分布
1.壹級評價因素權重之和為1。
2.各級隸屬評價因素的權重之和為1。
3.當評價因素的權重分配沒有規定時,它們實際上具有相同的權重。
4.公布權重的時間應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後、投標之前公布。在招標文件中公布。5.設置權重時的壹些參考建議:
如果可以知道(潛在投標人的)價格以外的評價因素是相似的,可以適當增加價格的權重;反之則適當減少。只要技術性能足夠,價格的權重可以適當提高,否則可以適當降低。對於技術含量高、水平要求高的機電產品,技術的權重可以適當增加。壹般情況下,只需要設置壹級評價因素的權重;二級和三級評價因素可以不單獨加權,即權重相同。
評標
A.復習步驟
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確定的評審因素、評審規則和權重進行綜合評審。綜合評估步驟如:
1.評價屬於第壹級評價因素的最低壹級評價因素。
1)評標委員會成員將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對壹級評價因子中的最低評價因子進行評價,並對各投標人的評價因子的評價值(E)進行評價(計算)。評價因子最好的人的評價值為1(E=1,采用百分制時為100分)。然後根據後進生的程度給出後進生的評價值(采用百分制時0≤E≤1,0≤E≤100)。
2)計算平均評價值(Ep):平均評價值(Ep)=所有評委評價值之和除以評委人數。
3)計算加權平均評價值(Epw):加權平均評價值(Epw)=平均評價值(Ep)×權重(w)。
4)計算綜合評價值(Ez):綜合評價值(Ez)=加權平均評價值之和(Epw)。綜合評價值也是對應的上評價因子的值。
2.計算未評價的各級評價因子的評價值。
5)逐級計算上壹級評價因子的評價值。計算評價因子到第壹級。
6)計算壹級評價因子的加權評價值:壹級評價因子的評價值×權重。
7)計算壹級評價因子的綜合評價值:壹級評價因子的加權評價值之和。
3.確定擬中標人
8)第壹級綜合評價值最高的投標人為推薦中標人。
B.評估方法
1.評價值和評價因子值之間存在確定的對應(函數)關系。
在評標會議主持人的主持下,集體進行計算。計算出的評價值是平均評價值。
2.評價值和評價因子值之間沒有確定的對應關系(函數)。
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由評委分別給出評價值,並據此計算平均評價值。評價值也可以集體討論給出。給定的評價值是平均評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