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購買補充醫療保險;
2.自付費用超過起付線;
3.已購買補充醫療保險;
2.自付費用超過起付線;
3.報銷項目在醫療保險目錄內;
4.必須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報銷;
5.報銷總額不能超過實際醫療費用。醫保二次報銷指的是大病醫療報銷可以二次投保,簡單來說,就是壹般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中包含壹份大病醫療保險,當參保人遇到大病發生醫療費用,醫療報銷報銷後費用還很高,達到二次報銷的起付線,就可以再次報銷。
醫保報銷範圍及標準:
1、藥品分為甲、乙、丙三類藥品,其中甲類藥品是臨床治療必需且使用廣泛的藥品,該類藥品的費用按照醫保比例全額報銷。乙類藥品是先支付壹定比例,再由醫保報銷,具體報銷比例各地醫保局規定不同;
2、診療項目是指在醫院進行治療,使用的醫療儀器、設備和醫用材料,主要有兩種報銷方式全統籌,所有項目全部納入醫保報銷,按規定比例支付。先統籌壹部分項目,就是先支付壹部分,再按規定比例報銷;
3、醫療服務設施標準,是指住院床位費、門診住院床位費等,各地報銷範圍和標準不同。如社保的醫保報銷範圍是針對醫保目錄內的項目報銷,包括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