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在貨物申報出口和財務銷售後,應按月向主管部門報送下列材料:
1.外商投資企業出口產品免稅申請表;
2.出口貨物報關單(原件);
3.出口商品發票;
4、出口收匯核銷單(原件);
5、結匯水單(復印件);
6、為生產出口貨物購買國內原材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原件);
7、出口銷售臺賬。
經省外經貿廳批準出口的貨物,在申請免稅時,還應提供省外經貿廳的正式批文。
對於代理出口的貨物,還應提供代理出口協議和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免稅批準:
主管稅務機關收到企業免稅申請材料後,經初審符合條件的,提交市國家稅務局涉外稅務管理局審批。
出口免稅?免稅進料加工
小規模納稅人自行或委托出口貨物的,應在次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增值稅時,提供《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申報表》(格式見附件1,以下簡稱免稅申報表)及電子申報數據。
主管稅務機關在受理納稅申報時,應將免稅申報表中的“出口貨物免稅銷售額(人民幣)”與同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出口貨物免稅銷售額”合計數進行核對。
核實後,將免稅申報表(第壹聯)簽字後交給小規模納稅人。
核查不壹致,或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申報出口貨物免稅銷售但未提交免稅申報表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將申報資料退回小規模納稅人,更正後重新申報。
擴展數據:
出口免稅:
1.退貨退稅。已征出口關稅的出境貨物因質量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進境的,納稅義務人可以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向海關書面申請退稅。
2.定居用品是免稅的。獲準出境定居的旅客,可以放行其攜帶出境的物品,但國家禁止或者限制攜帶的除外。
3.廢鋁是免稅的。從1997 165438+10月1起,對列入進口鋁生產易拉罐的企業生產的國產易拉罐產生的廢品和下腳料免征出口關稅。
4.出口產品是免稅的。
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沿海地區、沿海地區、內陸開放城市、洋浦開發區、蘇州工業園區、福州馬尾臺商投資區和保稅區的企業生產的出口產品,免征出口關稅。
5.過境貨物是免稅的。轉口貨物按保稅貨物處理或存放在保稅倉庫,復出口的免征出口關稅。
出口貨物退(免)稅企業範圍:
在中國,目前享受出口貨物退(免)稅的企業主要包括:
壹是經國家商務主管部門及其授權單位登記註冊後,取得出口經營資格的外貿企業;
二是經國家商務主管部門及其授權單位登記註冊後,獲得出口經營資格的自營生產企業和生產集團;
第三,外商投資企業;
四是委托外貿企業出口的企業,包括有進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和無進口經營權的內資生產企業;
第五,特殊退(免)稅企業。
出口退(免)稅貨物範圍:
在我國,享受出口退(免)稅的貨物主要是海關申報的增值稅和消費稅應稅貨物,還有壹些海關未申報的特定貨物也享受退(免)稅。
(1)壹般退(免)稅貨物範圍。
凡征收增值稅或消費稅的出口貨物,除國家明確規定不予退(免)稅和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買的部分貨物外,均屬於出口貨物退(免)稅的貨物範圍。
享受壹般退(免)稅的出口貨物應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第壹,必須是增值稅和消費稅範圍內的貨物;
第二,必須是申報離境的貨物;
第三,必須是金融銷售的商品;
第四,必須是已經出口核銷的貨物。另外,由生產企業出口或代理出口的,享受退(免)稅政策的貨物也必須是自產貨物或視同自產貨物的外購貨物。
(2)享受特殊退(免)稅的貨物範圍。
是指不符合壹般退(免)稅四個條件,但因其特殊的銷售環節、消費環節和結算方式,而被國家專門退還或免征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
(3)出口免稅商品的範圍。指根據稅法規定免稅、不退稅的出口貨物。
主要有加工復出口貨物、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避孕套、藥品器械、舊書、花生、油畫、雕版、郵票、稅票等。
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進項稅。對於免征增值稅的出口貨物,包括允許扣除的運輸費用中包含的進項稅額,不能從國內貨物的銷項稅額中扣除,應計入產品成本。
(4)不予退(免)稅的商品範圍。
指稅法所列不能享受出口退(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目前主要有:原油、木材、紙漿、羊絨、鰻魚苗、稀土金屬礦、磷礦、天然石墨等商品。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出口免稅
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