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指導轄區內工業企業做好復工前後的疫情防控工作,現就工業企業復工相關事項要求如下:
壹、成立疫情防控小組。企業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組,制定本企業疫情防控方案及應急處置預案;方案必須周密可行,責任必須落實到人,範圍必須完全覆蓋。要明確壹名副總經理作為防控工作專職聯系人,負責向屬地防控機構報送疫情防控、復工、生產經營等相關情況。
二、建立健康管理制度。企業要設立或指定衛生健康協管員,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落實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必須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對全體職工逐壹登記造冊,優先安排省內或疫情輕微地區的員工復工。①對來自或去過湖北以及其他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壹律嚴格落實集中醫學觀察,對其先行隔離14天,由企業會同轄區醫療衛生機構負責醫學觀察,排除疫情後方可上崗工作,期間不得與其他員工接觸。企業要落實好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導工作。②對湖北以及其他疫情重點地區以外來泉人員要自我觀察,企業負責健康隨訪14天並做好記錄。原則上避免隨意與生產、生活無關人員接觸。③市內員工無湖北以及其他疫情重點地區往來史、接觸史、無不適癥狀的,可安排上崗。但上述人員如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不適癥狀時,企業應立即報告,並按要求采取相應處置措施。
三、設立隔離觀察場所。有集體宿舍或有條件的企業要配置壹定數量的隔離觀察室或隔離觀察場所。隔離區應選擇遠離人群密集區、相對獨立,並與周圍建築有壹定的距離、處於周圍建築常年風向的下風向位置。
四、保障防控物資儲備。企業必須配備口罩、75%酒精、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膠手套、肥皂、溫度計、應急藥品等必需的防疫物資,保障疫情存續期間企業生產經營和員工勞動作業基本的防護需求。
五、堅持每日健康檢查。按照市防控疫情應急指揮部關於用人單位復工應做到的“五要五不要”要求,企業必須每日2次觀察員工體溫體征情況,體溫未超過37.2°C的方可進廠上崗;若員工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不適癥狀,要立即進行隔離觀察,並向所在鄉鎮報告,不得瞞報、遲報、漏報。
六、盡量減少員工聚集。疫情存續期間,企業應暫停召開員工大會、集中培訓等人員集聚活動,盡量采取遠程視頻會議、企業郵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減少大型聚集性的室內活動,嚴防交叉感染。
七、做好人員進出管理。企業要制定員工出入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員工進出次數,除日常生產、生活需要外,必須盡量減少員工外出;確需外出的,往返均須進行體溫測量,且必須登記去向和行程路線。對壹切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個人信息,進行體溫測量,並由接待人員全程陪同。
八、全面開展消毒防疫。復工前,企業要對廠區內車間、食堂、宿舍等公***場所和人員聚集場所的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清洗、消毒防疫;開工後,每日上、下班前後,企業要對車間、辦公場所、人員集中區域進行消殺防疫,電梯、衛生間、門把手、公用電話等重點區域應多次消殺。要指定專人負責,強化消毒業務知識培訓,規範開展消毒工作,並做好消毒記錄。
九、強化員工就餐管理。企業必須切實按照食品安全有關法規,規範食堂衛生及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有條件的企業,應實行盒飯制,由食堂安排專人統壹送至辦公室、車間、宿舍。確需采用集體就餐的,應分批、錯時、錯峰,並盡可能實行配餐制,減少排隊時間;人員就餐間隔必須在1米以上,避免紮堆就餐、面對面就餐、就餐說話。
十、做好場所通風換氣。企業要加強員工工作和生活場所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除潔凈車間等必要場所外,不得使用中央空調。
十壹、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按照《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全市近期往湖北探親、出差、旅遊返泉就業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疫情存續期間,企業必須保障暫緩來泉人員適當待遇,優先安排年休假;保障患病員工依法享有醫療期和病假工資。
十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企業要在生產經營場所顯眼位置懸掛疫情防控宣傳條幅、張貼通告,向員工發放疫情防控資料,進行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動員全員參與應對疫情,加強群防群治。
十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企業必須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紮實做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確保安全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