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禁放時間
(壹)興城市建成區從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2月21日(農歷十二月二十三至次年二月初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具體禁放區域如下:
龍回頭景區→邴家村→海濱風景區→興城入海河→興城南河→興城西河→興城西河大橋(102線)→北外環路(102線)→建興快速路立交橋(建興快速路元臺子出口與102線互通)→建興快速路匝道(含山海文苑小區和中醫院)→龍興路→嘉善街(含嘉善書院小區)→新東路→龍頭角風景禁區。
(二)下列區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1.文物保護單位; 2.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3.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6.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三)省、市政府發布重汙染天氣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預警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二、禁燒規定
加強焚燒稭稈、垃圾、燒荒等野外火源管控,實現全年全域全時段 "禁燒"。
三、禁燒工作
加強焚燒錢幣紙幣管控,實現全年全區全時段 "禁燒"。
四、管理規定
(壹)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民政等部門按照《興城市 "禁燃、禁放、禁燒 "攻堅行動方案》分工,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郵寄煙花爆竹和紙錢以及違反本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紙錢的行為。(二)控制煙花爆竹經營網店(點)行政許可數量,逐年遞減。(三)在禁放、禁燃、禁放時間和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焚燒稭稈等野外火源和焚燒鈈紙錢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或向公安機關舉報,舉報電話:110。五、執行時間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現將本通知予以公布。積極監督,爭當監督員。積極宣傳和倡導按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禁止焚燒稭稈、鈈紙錢等野外用火的理念,勸導家人、鄰居和朋友主動響應,堅決抵制違法違規行為,對違反 "禁燃、禁燒 "規定的行為主動勸阻、積極舉報,***同保護環境。
讓我們積極踐行文明、健康、綠色的生活方式,爭做文明人,***創建文明城,攜手共建幸福美好家園。 南票區文明辦 2023年1月10日連山區 關於葫蘆島市積極參與 "禁燃、禁燒、禁放 "行動的倡議書
尊敬的居民朋友們! 妳們好 節日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是壹種傳統民俗,但煙花爆竹在給我們增添節日氣氛的同時,大量的廢氣、噪音會嚴重影響您和家人的身體健康,特別是因燃放煙花爆竹而造成的人員傷亡事件屢有發生,嚴重威脅著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了讓您和家人度過壹個祥和、歡樂、環保、安全的春節,按照連山區政府關於 "禁燃、禁放、禁燒 "的規定,現倡議如下: 壹、遵章守紀,從自我做起。全區廣大居民朋友要以身作則,不燃放煙花爆竹,爭做文明市民、守法市民,以自己的文明行為影響和帶動身邊的人,主動維護整潔清新的生活環境。 二、文明過節,從現在做起。人人爭做環保天使,事事關乎民生。走進新時代,倡導新風尚,自覺 "告別老傳統,倡導新風尚",從現在開始,養成采用電子鞭炮、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低碳的方式歡度佳節的習慣。 三是宣傳教育,從身邊做起。廣大居民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不野外用火,不燃放煙花爆竹,不焚燒鈈紙錢。廣大黨員幹部要主動做好親朋好友的思想工作,勸導家人、朋友、鄰居帶頭執行 "禁燃、禁放、禁燒 "的有關規定,使 "禁燃、禁放、禁燒 "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 四是倡導文明祭祖,祭祖期間以掃墓、獻花等方式代替焚燒紙錢等易產生煙塵的祭祀用品,減少汙染和火災隱患。 居民朋友們,讓我們從自身做起,不燃放煙花爆竹!倡導文明之風,培育禮儀之花,***同愛護我們的生活環境,過壹個歡樂、祥和、清新、環保的 "低碳 "春節!努力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環境,為建設幸福美麗連山貢獻自己的壹份力量。 祝您闔家幸福,萬事如意!連山區文明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