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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權益日主題文章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是壹個與我國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日子。妳知道有哪些關於消費者權益日的主題散文嗎?以下是邊肖收集的消費者權益日主題文章。歡迎閱讀分享。我希望妳會喜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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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征文1#

3月15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各大媒體紛紛報道黑幕商家,壹個個危害消費者權益的事情被陸續曝光。

在北京某大型水果銷售市場,記者來到壹家蘋果批發店。店主見到記者很熱情。他聽說他急著要壹箱蘋果,就給了我們壹箱包裝精美的蘋果。記者要求打開。主人明顯表現出不情願。打開後,蘋果幫的第壹層蘋果特別飽滿。當記者要求開二樓時,業主說:“別買了,走吧!”記者非常驚訝。記者從各大市場買了幾箱打開檢查。他們都把不好的藏在二樓。壹些商家為了欺騙消費者,把水泥放在紙箱和水瓶裏,以支付商品重量。有人認為它們占水果重量的三分之二。也就是說,人們每花100元賣水果,就得花60元買水泥箱。

壹些危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被曝光後,引起群眾的公開聲討,詛咒各種不法商家和廠家。然而,人們的喊叫聲並沒有讓犯罪分子後悔。各種危害消費者權益的事情,比如非法添加各種化學物質,電器因質量問題無法退貨。在中國各地經常發生,因為利益驅使商人走這條路,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擇手段。讓消費成為牟取暴利的工具。媒體的曝光讓我們更加警惕,維護自己的權益。它還呼籲其他企業糾正他們的邪氣,並提醒政府加強管理,以防止這種情況再次發生。

3月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我們希望人們能夠意識到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性。對於消費者來說,每天就是315天。

#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征文2#

在我很小的時候,經常聽到大人們談論消費者權益,我從來不知道3.15這個數字會和他們有什麽關系。長大後,我逐漸明白了它所代表的意義,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這壹宗旨的意義。

如今,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這條商業街,從遠處看,商品琳瑯滿目,但質量參差不齊,消費似乎也習慣了這個真假消費的世界。於是,名牌效應顯現,仿真風也跟上了時代潮流。然而,我們真的願意被騙嗎?

記得有壹次,我媽讓我買“海飛絲”牌洗發水。我拿著錢高高興興的跑到便利店,拿了壹瓶像海飛絲壹樣的回家。回到家,我媽看著我買的洗發水,笑著對我說:“這不是海飛絲,但明明是‘海飛絲’。”我疑惑地看了看,果然,和海飛絲壹樣包裝的瓶子上寫著“海飛紅”字樣。嘿,我被騙了。我媽不高興的看著我說:“沒事,都是洗發水。”但其實過了幾天,我發現現實並不像我媽說的那樣。使用“海飛紅”後,不僅頭皮屑增多,頭發也掉了很多。假貨真的危害很大!當時我就想,如果更多的人被它騙了怎麽辦?“我把我的想法告訴了我姐,我姐說:”妳可以打3.15,告訴他們事情的經過,他們壹定會幫妳的。“我讓我姐給3.15打電話,告訴我們經歷了什麽。幾天後,當我再次去這家店時,我意外地發現“海飛紅”不見了!我高高興興的回去跟我媽說,我媽誇我做得很棒!我不想說我有多開心,我發自內心的感激3.15。

漸漸的,我開始明白3.15的真正含義。原來是政府開通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熱線。有了這部手機,消費者也有了保護自己權益的武器,這對市場公平交易和社會和諧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前幾天和弟弟出去玩,看到路邊有很多賣小吃的小商販。誘人的香味時不時的撲鼻而來,我吵著讓我哥給我買那些零食。我哥說:“我們去正規的地方買吧。這裏不衛生,都是地溝油做的。”。我對地溝油很困惑。這是什麽?我問我哥,他說:“那是人們從剩飯剩菜和垃圾裏提煉出來的油。”突然之間,誘人的味道變成了難以忍受的味道,讓人覺得惡心。我真的很想快點回家,再打壹次那個熟悉的電話,保護我們的安全和健康。

鈴鈴貝爾,3.15保護您的消費者權益,願與您同行!

#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征文3#

從雷鋒紀念日到三八婦女節,從植樹節到“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三月不僅帶給我們萌動的草木的覺醒,也帶給我們誠信與責任的拷問。

接下來我給大家講壹個黑幕行業:在壹個造紙廠的院子裏,堆著上百噸的廢紙,不僅有回收的舊書、紙屑,還有藥品包裝盒,還有剩余的藥品和糞便。工人們把廢紙直接放進加工容器,然後加入半袋燒堿。40分鐘後,黑色水泥狀的果肉慢慢變白。經過熒光增白處理後,這些垃圾廢紙變成了我們餐桌上常用的餐巾紙。據統計,這種不合格的衛生巾,可以使衛生巾的成本降低壹半以上。通過這個故事,我們得到了答案,在當今社會,大多數人在金錢和誠實之間選擇了前者。面對當今社會的種種誠信缺失,每壹個炎黃子孫都應該認真反思,感到愧疚:這樣損人利己的做法,不僅是商業的恥辱,更是道德的淪喪。生活不能從謊言中開出燦爛的花朵,我們的生活不能從缺乏誠信的環境中獲得幸福。

誠信是我們做人的根本,它和書本知識壹樣珍貴,不可或缺。孔子說:“沒有信仰的人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麽。”意思是:如果壹個人不守信用,我不知道他還能做什麽;誠實也是壹種美德,比金錢更珍貴,比知識更永恒。隨著21世紀的學生成長,讓我們像珍惜自己的生命壹樣珍惜美德,做壹個問心無愧的誠實少年!

相信在不久的將來,美麗的誠信之花,壹定會開遍校園,飄遍晉城,走進各行各業,遍布天涯海角,生長綻放在社會的每壹個角落!

#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征文4#

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同學們壹進教室,就說買了什麽假冒偽劣產品,有的說買了假鉛筆,壹用就斷。有人說買了不幹凈的食物,吃了肚子就疼...全班都是這樣,大家都很討厭假冒偽劣產品。

為了教育我們不要買不幹凈的零食,在舉行升旗儀式的時候,學校還讓唐老師舉了壹個不幹凈的食品是怎麽產生的有多臟的例子。我們聽到了,甚至有人吐槽。放學後,同學們還沈浸在對假冒偽劣產品的厭惡中,我也是,但我覺得僅僅厭惡假冒偽劣產品是不夠的。我們應該振作起來,打擊那些制造假冒偽劣產品的商販,這才是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的真正武器。

據我所知,有個近視的大姐買了壹種“還行”的隱形眼鏡。戴上後,她的眼睛幾乎失明。當她得知這個隱形眼鏡是假冒偽劣產品後,就和父母壹起告上了法庭。在全國各界人士的關心下,他們終於打贏了這場官司。

我覺得假冒產品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不能勇敢地與假冒偽劣產品作鬥爭。

#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征文5#

在生活中,我們會購買各種商品,這時,我們想盡壹切可能維護自己的利益和權利。在我國,有壹部產品資格法,可以用來享有應有的權利: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索賠權、結社權、獲取相關知識權、尊重人格尊嚴和民族習俗權、監督權。我們應該合理利用這些享受權利,依法維護自己的利益,防止被不法商家上了當。

在壹個鳥語花香的早晨,我和父母帶著壹個巨大的柚子有說有笑地回家了。壹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解除”了柚子的武裝。但是接下來的壹幕讓我震驚。那個柚子去皮前比去皮後大很多,而且黃澄澄的皮這麽厚!更讓我震驚的是,比蘋果還大的果肉不是黃色的,而是惡心的血紅色。爸爸拿起壹點放進嘴裏,皺著眉頭說:“這個柚子太老了,而且沒有水。”媽媽生氣地說:“趕緊換個好的,不然我們要賠錢了!”爸爸抗議道:“柚子是什麽?和別人爭論有什麽意義?“我們把這件事放在壹邊,去江灘公園吧。波光粼粼的河面上,清晨的陽光灑在河面上,讓河水半綠半紅。真是“半江蕭蕭半江紅”!在陽光的照射下,海浪像明亮的星星轉動著,發出耀眼的光芒。

長江在這裏不再奔騰,而是慢慢平流,只有壹些大船經過時,才能濺起大片浪花。看到這裏,我馬上讓爸爸再拿壹個柚子。爸爸不解地問:“這是什麽?怎麽,算了,壹點小事也不能失去多大興趣。”我笑著說:“不僅僅是為了利益。消費者提出的問題,就像長江裏的大船,不斷地制造氧氣,讓河裏的魚長得更好。企業根據問題改正錯誤才能做得更好,所以我們也通過提問來幫助賣水果的阿姨。我們雖然是普通人,但也有權利維護自己的消費權益。

只要我們有壹個正確的態度,共同努力維護權利,我們的國家可以變得更加文明和繁榮!

#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征文6#

今天下午,我們第二節道德課剛結束,壹群大姐姐來到我們教室,說下節課,她要教我們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如何防止自己的權益被破壞!

丁玲丁玲在上課!我們迅速坐在座位上,等待大姐開始上課。大姐告訴我們,她是錢江師範的,今天來參加3.15這個特殊的日子。

大姐開始上課了!首先她問了我們壹個問題,問我們誰知道3.15的含義,我們都舉手回答。我絕望地舉起手,大姐終於看到了我。我回答:“3.15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我們可以通過這個電話進行投訴或者維權!大姐說:“對,這就是消費者權益日的意義。“接下來,我會再問妳幾個問題。希望大家踴躍舉手發言。妳們有人知道買菜要註意什麽嗎?話音壹落,同學們紛紛舉手,教室裏到處都是我們的答案,大姐滿意地笑了。後來大姐問了我們很多問題,比如買電器要註意什麽,買日用品要註意什麽...其中,最精彩的是最後的答題大賽!

首先大姐給我們舉了壹個案例,告訴我們案例中的東東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我們可以通過小組討論找到壹個代表,然後告訴最後的獲勝者。經過熱烈討論,我們小組決定由我來寫。我把小組討論的結果壹條壹條寫了下來。過了壹會兒,我們四個小組都寫下了他們討論的結果。

大姐看了看說:“我宣布第壹組取得最後勝利!”“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分別獲得第二、第三和第四名。雖然我們組得了最後壹名。但是我們並沒有因此而不高興。因為我們從中學到了很多新知識!

#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征文7#

今天是消費者權益日。隨著經濟的發展,很多商家為了賺更多的錢,往往會設置很多陷阱,所以壹定要提高警惕,維護自己的權益。

帶它去餐館吃飯。有壹次,我和父母去餐館吃飯。賬單是215美分,但是服務員說要212元。把五毛錢變成壹塊錢,他會振振有詞地說:“這就是我們這裏做的。”或者“我們老板說。”有消費者想:就這點錢,算了。但這50美分很小,所以到最後會有很多錢。

例如,壹些餐館說:不要自帶飲料。這其實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侵犯。大家都覺得這件事得到了相關單位的認可,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法律上有這樣的規定嗎?這就要打壹個大大的問號了。其實妳壹定發現了,餐廳壹杯可樂要10元,超市只要四元就夠了。也有商家說:“如果允許客人帶飲料,我們就只賣壹些蔬菜,那怎麽賺錢?”

作為消費者,我們應該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有關部門應該采納大家的建議,這樣每天就是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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